gufan wrote:不愧是北檢!「台文館吉祥物「阿龍」抄襲案原創跨海提告結果曝」 如果這樣可以成為通例,那以後餐館讓客戶食物中毒,大概都可以把問題推給廚師或菜販了.......有哪個餐廳老板事先知道廚師端出去的菜會讓客戶拉肚子?這樣的法律見解大概只有在智慧財產權保護極薄弱的落後國家才有可能出現,對我們的國家是件好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