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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團公告指「賴士葆就是漢奸走狗賣國賊」公然侮辱~獲不起訴

罷團公告指「賴士葆就是漢奸走狗賣國賊」公然侮辱~獲不起訴
2025-08-01 10:29 聯合報/ 記者
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立委賴士葆日前因罷團「文山退葆」臉書粉專公告提及「賴士葆就是漢奸走狗賣國賊」提告林姓男子涉公然侮辱罪。台北地檢署以「最嚴格的審查標準」認為,這句話占比低,非反覆、持續出現的恣意謾罵,為表達一時情緒的政治訴求,給予林男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53歲林姓男子今年1月28日凌晨3時許,在臉書「文山退葆-台北市文山南中正罷免團隊」粉絲專頁關於罷免的理由公告中提及「賴士葆就是漢奸走狗賣國賊」遭賴士葆提告公然侮辱罪嫌。


檢方認為,罷團粉專表達罷免訴求呼籲選民投票,自不免有尖銳言詞批判,該長篇貼文逐條臚列呼籲罷免的理由,最後第5點理由提到「賴士葆就是漢奸走狗賣國賊」,觀其表意脈絡,這句話內容占比低,非反覆、持續出現的恣意謾罵,林男僅是表達政治訴求,一時情緒不滿才有此評論言詞。


檢方指出,此案言論是否逾越言論自由範疇而構成犯罪,是否具有實質惡意、意見表達是否超過合理評論界線,均應採取「最嚴格的審查標準」以保障人民對候選人的檢視審查權,尚難僅憑一句話認定林男涉公然侮辱罪,全案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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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一時情緒沒關係喔
好~那賴桶就是.........
還是算了我怕查水表
2025-08-01 16:17 發佈
stoak wrote:
原來一時情緒沒關係喔
好~那賴桶就是.........
還是算了我怕查水表


綠能你不能

你小心一點

黨檢媒隨時伺候你


stoak wrote:
罷團公告指「...(恕刪)
嗯,抓到重點了,

以後就都是“一時情緒”啦!!
leeluke168

賴皮就是漢奸走狗賣國賊,如果全名會沒事嗎?

2025-08-01 17:36
罷團是沒讀過書喔?一個被你們歸類為親中政黨的人怎會是漢奸,漢奸的來由是什麼就算沒讀過書網路上查一查也知道吧。
按照漢奸的定義,賴清德是漢奸的符合程度可比國民黨任何一個人高太多了。
以後每個人都可以在臉書上三不五時Po上一文:
賴清德就是漢奸走狗賣國賊
只要文章沒有置頂,反正都是內容占比低,非反覆、持續出現的恣意謾罵,不構成公然誹謗的要素。
不是嗎?
tommy_kang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2025-08-01 16:22
yenchunwang1427 wrote:
賴清德是漢奸的符合程度可比國民黨任何一個人高太多了
stoak wrote:
罷團公告指「...(恕刪)

司法真的爛到一個極致,了不起。
有黨政的才可以謾罵,獲不起訴,沒黨政會被起訴。
五號阿龍

一時情緒搞人妻!搞房東!搞大陸籍小三!也一樣沒事!

2025-08-01 20:37
這樣也行?!

可憐的賴士葆

同姓不同命?!

stoak wrote:
檢方認為,罷團粉專表達罷免訴求呼籲選民投票,自不免有尖銳言詞批判,該長篇貼文逐條臚列呼籲罷免的理由,最後第5點理由提到「賴士葆就是漢奸走狗賣國賊」,觀其表意脈絡,這句話內容占比低,非反覆、持續出現的恣意謾罵,林男僅是表達政治訴求,一時情緒不滿才有此評論言詞。

檢方指出,此案言論是否逾越言論自由範疇而構成犯罪,是否具有實質惡意、意見表達是否超過合理評論界線,均應採取「最嚴格的審查標準」以保障人民對候選人的檢視審查權,尚難僅憑一句話認定林男涉公然侮辱罪,全案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


要是能拿這去翻案以前判賠的案例齁

我看檢方的工作會爆增很多很多
stoak wrote:
罷團公告指「賴士葆就...(恕刪)


這在別人絕對是加重誹謗
在這裡就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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