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常被忽略的事實是,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並未擁有核電廠。
根據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與世界核能協會(WNA)的公開資料,截至2025年,全球僅有約32個國家正在運營商業核電廠。這代表超過160個聯合國成員國(佔比超過83%)從未有過、或已經完全廢除了自己的核電廠。
以下依據公開資料整理:
目前擁有或正在興建核電廠的國家(約35國)
此名單包含正在運營及積極興建首座核電廠的國家。
主要核電國: 美國、法國、中國、俄羅斯、南韓、日本、加拿大、英國、印度、烏克蘭、瑞典、西班牙等。
其他運營國: 比利時、捷克、瑞士、保加利亞、芬蘭、匈牙利、斯洛伐克、巴西、羅馬尼亞、南非、墨西哥、阿根廷、巴基斯坦、伊朗、阿聯酋、斯洛文尼亞、亞美尼亞、白俄羅斯。
即將加入的國家: 孟加拉、土耳其、埃及等國的首座核電廠已在建設階段,即將成為核電新成員。
沒有核電廠的國家(全球其餘160多個國家)
下列絕大多數國家,歷史上從未運營過核電廠,或已經決定廢除。
已廢除/停止核電運營的國家與地區:
德國: 已於2023年關閉其最後一座反應爐。
台灣: 隨著核三廠最後一部機組於2025年5月停止運轉,其既有的三座核電廠已全數進入除役階段,結束了核能發電。第四座核電廠(核四)則從未正式商轉。
其他: 義大利、奧地利、立陶宛、哈薩克等國已永久關閉其所有核反應爐。菲律賓曾建成核電廠但從未正式商轉。
從未擁有核電的地區與國家:
非洲: 除南非外的所有國家。
中東: 除伊朗、阿聯酋外的所有國家(沙烏地阿拉伯有規劃但未投產)。
東南亞: 印尼、泰國、越南、馬來西亞、新加坡等。
中南美洲: 除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外的所有國家。
南亞: 除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外的所有國家。
北歐: 丹麥、挪威、冰島。
歐洲多國: 奧地利、葡萄牙、希臘、愛爾蘭、波蘭(規劃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盧森堡、賽普勒斯、馬爾他等。
大洋洲: 所有國家,包括澳洲與紐西蘭,均立法禁止核電。
其餘世界各小國與島國絕大部分。
總結:核能是集中於少數強國的特殊能源
數據顯示,擁有核電廠的國家僅佔全球國家總數的 16-17%。這清楚地表明,核能並非全球普及的能源選項,而是高度集中於少數技術與經濟強國的特殊選擇。
其背後的原因在於,核電廠的建設與運營門檻極高,需要:
頂尖的技術實力: 掌握複雜的核反應爐技術與工程能力。
龐大的初期投資: 每座核電廠的建造成本動輒數十億至上百億美元。
完善的核安監管: 建立嚴格且獨立的監管體系以確保安全。
長期的廢料處理方案: 需有能力應對高放射性核廢料的永久儲存挑戰。
由於這些嚴苛的條件,使得全球超過八成的國家選擇了其他更符合自身國情的能源發展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