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嚴查農地違規 掀超商熄燈潮
台灣的農地使用制度很奇怪?
有些可以種光電,不種作物,不但合法,政府還給補貼?
有些,只不過種一間方便百姓日常活動所需的超商,就是違規,要求限期改善,不然就罰?
有些更誇張了,財團有需要建廠,政府一口氣就圈了數百甲農地,種了科技園區,再讓財團進駐使用?
有些小老百姓,因為持有的農地面積未達0.25公頃,因此不能在自家農地種房子,只能買建商蓋的房子?有不信邪的農民試著種一間房子,馬上就會收的地方政府的關懷的問候,「限期改善」?
農地持有人不能自由使用,政府可以透過徵收種科技園區,農民卻連種一間超商都不行?
科技園區與超商都是與公眾利益有關,為何厚此薄彼啊!
不要扯國土規劃,糧食危機等說法,都是騙人的手法而已啦!
好奇想問,其他國家農地制度,會限制農民種自己的房子嗎?
常看對岸中國的視頻,農家自己建房子很普遍,不太限制。
反觀,民主自由的寶島,農民得買房子住?
我怎麼有點搞不清楚了,到底哪裡民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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