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不怕?酒駕累犯高達4次 北市公布全名單

罰不怕?酒駕累犯高達4次 北市公布全名單
2025-06-25 15:57 聯合報/ 記者
邱書昱/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單次累犯最多者為彭信凱,酒駕累犯4次,這次酒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共有32名。


裁決所表示,此次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25名,3次以上者有7名,合計32名。北市已累計公布1867人次。


裁決所表示,這次公告名單累犯次數最多者為彭信凱,酒駕累犯4次,因酒測值超過0.25mg/L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辦理,汽車駕照處禁考3年。


罰鍰最高者為戴綜甫、鄒維育及廖逢邦,酒駕累犯2次處罰鍰12萬元,汽車駕照吊銷3年。本次公告名單中26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餘4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7萬元。


裁決所提醒,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年滿十八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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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氣憤
2025-06-25 16:26 發佈
stoak wrote:
罰不怕?酒駕累犯高達4...(恕刪)


這些就算公佈了也無法防範,也不痛不癢
鐵灰5D wrote:
性侵犯,強姦(暴)犯,傷害犯,殺人犯才更需要公佈讓全民防範

這是交通部門公布,又不是檢調司法部門或內政部門的公布,所以要交通部公告性侵犯,強姦(暴)犯,傷害犯,殺人犯,有想看自己去找又不是沒腦全接受
達公共危險程度直接銷毀車輛比較實在
反正你吊銷駕照他還是會無照啊
沒牌上路他也不會怕,又沒不是沒在路上看過無牌車
就讓他繼續買車繼續酒駕繼續銷毀
這樣還可以促進車業發展
公佈也沒鳥用. 查封財產直接判刑10年 比較有用
最高判死刑不就好了
或是引進鞭刑
鐵定這問題馬上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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