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大家是在吵什麼
立委本來就自肥立法自己可以任意使用公務車
超過一百公里自己付油錢就好
立法院公務車輛使用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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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員使用公務車輛之調派,依下列順序為之:
(一)委員正式活動。
(二)各委員會及專案活動。
(三)委員往返各機構接洽公務。
(四)支援婚喪喜慶(以委員及其直系親屬、配偶為限,並限當日使用)。
(五)其他使用。但每次車輛往返超過一百公里部分,其油料等費用由使用
人自行負擔。
2好3壞 wrote:
立委本來就自肥立法自己可以任意使用公務車
三、委員使用公務車輛之調派,依下列順序為之:
(一)委員正式活動。
(二)各委員會及專案活動。
(三)委員往返各機構接洽公務。
(四)支援婚喪喜慶(以委員及其直系親屬、配偶為限,並限當日使用)。
(五)其他使用。但每次車輛往返超過一百公里部分,其油料等費用由使用
人自行負擔。
一~五沒有說可以任意使用,怎麼自己補上這個辦法?
這是公務車,可以作私人用途?
第五點是說其他使用,也就是不在一~四的情境,保留了使用公務車可能遇到的情形,比如要去處理人民陳情需要到某地,又或是有什麼外賓要拜訪等等。
這次吃飯也可以說黨團找個委員來個午餐會,這也算是公務,也解釋得通嘛,怎麼沒有這樣解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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