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 中時新聞網 19:54 2025/05/30 言論 魏國彥

中油觀塘接收站內的兩座液態天然氣儲槽。(范揚光攝)
燃燒煤的二氧化碳排放係數約為天然氣的1.8倍;在燃燒過程中還會產生懸浮性的顆粒碳,也釋放二氧化硫氣體,是造成全球暖化及空氣汙染的「嫌惡燃料」。為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改善空氣汙染,2017年蔡英文總統修正了《能源發展綱領》,確定了當前的能源發展方向。
經濟部能源署與台電公司數年來確立了「以氣減煤」的路線,並為2050年淨零排放鋪路。以去年底剛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的「台中電廠第二期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為例,除了興建4部燃氣複循環機組之外,未來既有的10部燃煤機組會有4部除役拆除,其餘6部除役後轉為緊急備用機組,期望於於2034年底前完全無煤化。
為提供所需的液化天然氣,將在台中市龍井區台中港外港區建立第五接收站,包括600公尺長的LNG裝卸碼頭、5座16萬立方公尺的儲氣槽及相關氣化設施,與將近3700公尺長的外廓防坡堤。
液化天然氣的裝載、運輸、儲存與氣化具有相當風險,最令人擔憂的是天然氣洩漏所導致的火災與爆炸,並因管線牽連及氣槽群集,易形成骨牌效應。相關的災難案例多有,例如2012年委內瑞拉的LNG洩漏事件造成47人罹難;2020年11月,廣西北海液化天然氣公司在北海市鐵山港區碼頭的LNG儲存槽失火,導致6死、3重傷;2022年印尼新幾內亞的儲槽洩漏事件損失了一半的儲存量,幸未釀成大禍。
今年初,前立委陳椒華帶領幾個環保團體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應進行「能源增氣政策環境影響評估」,認為在政策環評未審查完竣前,應先停止所有新能源開發個案的環評審查。
其實「政策環評」還應擴大到「能源安全評估」,應考量下列因素:來源風險(需適當分散)、能源結構風險(不能獨沽一味,如天然氣)、依賴風險、地緣政治風險、市場風險(價格起伏變動大)、運輸風險(海域進口通道被封鎖)與基礎建設風險。
就更高的層次而言,「能源去碳化」才是地球永續的終極目標,目前的「增氣減碳」只是到達該目標的一個過渡手段,因此,也要進行設施生命全週期的規畫與評估。天然氣雖然排碳量比煤的一半還低,但畢竟仍是一種排碳燃料,為了徹底無碳化,發電廠必須進行「負排碳」,也就是要進行「碳捕捉與地質封存」(CCS),理想狀態是管末二氧化碳捕獲後就在現地進行「碳封存」,因為長途運送還要增加排碳與洩漏風險。
我們該問:現在規畫中新設的燃氣機組附近,有無適合的地質構造可做為地層碳封存呢?
非核家園的台灣,在核電歸零之後,再生能源因為能量密度偏低,所能提供的能源很難超過15%,台灣的能源供給將會格外倚重天然氣,在大量投資相關基礎建設(電廠、儲槽、管線)之後,可能導致「鎖定效應」(lock-in effect),又將延遲邁向2050淨零排放的終極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