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來來
看看下場會不會一樣
有綠色黨證,下場一定不一樣
台灣的司法就是被民進黨玩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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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個歉就完了嗎?才不是
用公務車送狗去寵物沙龍的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道歉、自請處分」,是不是記個過就完了?才不是。如果司法和監察公正,他的問題很大。
先講監察的部分。隨便查得到的案例,2020年雲林縣消防局長戴天星,就因為將公務車私用,遭到監察院的彈劾。從這起案例看來,監委完全是可以調查並彈劾李俊俋的。
司法的案件更多了。公務車公器私用,普遍做法就是以「背信罪」來辦。光是今年就有兩個案例,一個是3月針對屏東三地門鄉長曾有欽,他未依規定把公務車當成專屬座車,結果被判拘役50天、緩刑三年。
另一起是今年1月,松山一位警察去年在開警車巡邏時,稍微繞了路給女友送生日蛋糕,結果就被人檢舉,依背信罪偵辦。只是因為他認罪所以予以緩起訴,但他必須支付公庫一萬元。
還有,依據行政院的公務車管理辦法,首長、副首長座車開出去,必須要填寫行車紀錄,好計算里程申請油資。我不知道監察院有無類似規定,如果有,那麼司機會填寫自己開去幫狗美容嗎?如果沒填,是不是就是偽造文書?李俊俋會把偽造文書的最扛下來嗎?還是推給司機?
監委、北檢,該你們上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