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本人已退伍十年,是堅定支持要服役,而最近看到一堆藝人閃兵,全國之力不斷打壓,還是十分的感概,蔡英文選總統的之前與之後,一天到晚在炒作女權、女力、獨立、好棒棒、同性戀婚姻,在服兵役的事情上,全體女性政客和獨立人格的女權們都閉嘴了,藉著這次一票人閃兵被送進法院的時事,我認為如果女人不當兵是無罪的,在兩性平權的前提和人權平等的前提,男性不服役也應當等同於女性不服役。
akioharuno wrote:憲法寫的是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的義務,可不是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到底是賦予國家常態徵招還是臨時徵招的權力?最好笑的事,一群自己不爽也不想讓別人爽的也想把女的拖下水。 對麻、明明憲法寫的就是爲國家民族兩岸統一,台獨搞什麼仇恨言論,自己不爽也想把別人拖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