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樣的言論是把臺灣的民主自由當成什麼東西啊!
為何不能以民進黨 1986 年成立,代表那時候黨禁不存在?因為,要考慮政府會不會在事後追究相關刑責,同理那時候黨外人士上街抗議,一樣會在事後面臨政府追殺。
最著名的就是「美麗島事件」,事後政府進行「大逮捕、大追殺」,而當時上街面對的不是跟現在一樣的警察,而是全副武裝的鎮暴警察、憲兵部隊,催淚瓦斯跟免錢的一樣,整個街道都是刺鼻味。
而政府為了殺雞儆猴,當時是由「警總」召開記者會,警總就是警備總司令部,雖然名稱是警備,但隸屬於國防部,所以警總的手段跟執法方式非常不同,可說是政府把人民當成共匪一樣,以剿匪手段來統治人民,美麗島事件的幾位「首謀」在全台逃亡,並都遭到逮捕,協助藏匿的民眾跟著牽連入獄。
而政府的宣傳做得很好,所有電視台跟報紙都是政府的傳聲筒,因此根據1979年12月的民意調查,99%的受訪者認為本次事件是「有計劃」的暴動,97%認為應該依照「戒嚴法嚴辦」,98%認為應該將《美麗島雜誌》立刻停刊。
而大逮捕、大追殺後就是大審判,你以為跟現在一樣是普通法院進行審判嗎?錯了,是警總特別準備的軍法處!所以,「嚴刑拷打」絕對是必須的,疲勞審訊是最基本的,你想絕食他們就灌食、鼻孔灌辣椒水、嘴塞桌球、連續擊打身體19小時以上、剝奪睡眠…等,有人被打到耳膜破裂失聰、有人身體留下永久傷害。
警總軍法處以叛亂罪起訴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陳菊、呂秀蓮、林弘宣等八人。看到這你不會害怕,恭喜你是民主時代的臺灣人,因為那時代的臺灣人看到這已經知道完蛋了!
叛亂罪全名《懲治叛亂條例》,其中第二條第一項徒刑僅死刑,也就是俗稱二條一的唯一死刑。所以,警總以叛亂罪起訴這八人,你覺得獨裁政府想幹嘛?
經過肉體與精神的折磨後,準備迎來宣判,而美國政府與國際民主國家的施壓介入與施壓之下,原本首謀中的首謀總指揮施明德判處死刑改判無期徒刑,黃信介14年有期徒刑,其餘6人12年有期徒刑!
不只判刑,判決書還要求全部財產除酌留其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均沒收。所以,這也是在警告民眾,要乖一點不然就是這樣…獨裁政府訴諸恐懼連未來的希望都不留給你!
你有想過,為何這些人不要命也要上街頭?1978年底美國政府通知我政府準備在1979年元旦與中共建交,政府於是行使《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所賦予的緊急權力,宣佈即日起停止一切選舉活動。
沒錯,他們不要命的上街頭只是為了守護現在我們看起來平凡無奇的選舉活動。而那時候的選舉跟現在也很不一樣,席次非常少,像是國民大會代表總額 2961 席,增額補選席次通常 50-70 多席次,黨外不可能拿下全部席次,縱使拿下全部席次,表決也不可能贏過那些老賊,那為何他們要拿命去拼?
(老賊:出自《論語》「老而不死是謂賊」,當年國大代表從 1949 年在中國選出後,跟隨政府徹遷來台,許多人就一直當到老當到死,表決時許多病床被推到會議現場,老國大躺在病床上投下影響臺灣的選票,當時國大可以選舉總統、副總統,野百合學運將這些老國大稱為「老賊」)
因為,他們寄希望於臺灣人民,只要能繼續選舉臺灣社會就對未來持續存在希望,但政府也知道這些,所以獨裁政府會用盡一切力量撲滅希望的火苗🔥
剛剛提到美麗島事件八人被起訴,那是 1980 年 2 月 20 日,接下來你將看到什麼叫做獨裁統治,也將理解為何訴諸恐懼是獨裁統治的手法!
美麗島事件中被起訴的人有一位「林義雄」,從 1979 年 12 月 10 日在高雄美麗島跟軍警發生衝突後,到被起訴這段期間他跟其他人一樣經過躲藏、逮捕、肉體與精神的折磨,一直到 1980 年 2 月 20 日被起訴。
結果,之後一件震驚臺灣社會與國際的事發生,林義雄當時還被關押在警總的景美看守所,但他六十歲的母親游阿妹及七歲雙胞胎女兒林亮均、林亭均在家被刺殺身亡,九歲長女林奐均受重傷…此事就是「林宅血案」。
兇手手法非常專業,因此臺灣民間認為這就是政府訓練的特務出手,林母游阿妹身中十四刀(前胸六刀、後背三刀、右手一刀、左手臂三刀、頸部一刀),倒斃於地下室樓梯旁;林義雄雙胞胎幼女林亮均與林亭均各被刺一刀由後背貫穿前胸喪命,而林奐均被刺六刀(前胸一刀深及肺部,後背五刀)重傷。
除了手法純熟讓人懷疑是政府下手外,那天的日子不一般,是 1980 年 2 月 28 日,沒錯!又是 228 ,獨裁政府精心選在男主人關押不在家,選了當年政府派軍隊屠殺百姓的日子重演這事件,你覺得獨裁政府想跟臺灣百姓說什麼?
好似在跟民眾說:最好乖一點,否則 228 將會永遠一直發生下去。這次臺灣百姓雖然恐懼,但沒有回頭選擇回去那個黑暗,因為我們的爸媽不願意下一代面臨這樣的環境,許多跟你我一樣的尋常百姓選擇跟著美麗島事件的勇者守護這道民主之光!
所以,具有法學知識的律師們組成辯護律師團,要知道在那時候要當黨外人士的辯護律師,等於具名公開跟政府作對,他們也有另一半與孩子,他們也有自己的家庭,但他們義無反顧投入守護民主之光的行列。
雖然,最終八人都有罪,且刑期都不短,但辯護律師跟其家屬許多人在後來的選舉中均高票當選。
現在小草可以跟當年實施獨裁的國民黨站在一起,宣稱那時候可以上街等於沒有獨裁,你們是把這些人當時經歷的事情、臺灣社會當時面對國民黨獨裁統治的痛苦當成什麼?這也是為何文章開頭我如此憤怒的原因。
然後,426在凱道怒吼綠色獨裁,你看過哪個獨裁政府讓人民這樣安全的喊出批評政府的話?但跟小草站在一起的國民黨,當年是這樣在實施獨裁,要你命、要你錢、殺你家人、讓你家破人亡!
小草這樣的論述就跟宣稱岩漿也能吃一樣,你會去吃嗎?但曾經有一群臺灣人,他們承擔這樣的苦痛為我們奮鬥出現在的民主自由!
後來,1986 年民進黨成立,大家以為當時政黨成立跟現在一樣,可以提前發給媒體採訪通知、大動作開記者會嗎?
當時,是因為增額國大跟增額立委選舉,黨外人士在圓山飯店舉行候選人推薦大會,會議進行到一半突然提出臨時動議「籌組新政黨」,與會人士討論後定名「民主進步黨」。
而當時的政府根本不承認,還透過報紙表示「將依法處置」,所以去看當時媒體怎麼介紹:「民X黨」、「X進黨」,也因為政府不承認,所以只要是民進黨成立的活動均屬不法!
所以,也沒有什麼民進黨成立所以黨禁不存在的荒謬說法!事後都要承擔可能被政府清算!
而民進黨成立確實間接導致臺灣戒嚴體制的崩解,民進黨成立 10 個月後解嚴、6年後萬年國會全面改選、10年後首次總統直選。
這就是我們走過的民主路,我可能沒有美麗島勇者們的勇氣,但我有義務要將這段歷史傳承下去,這是我們臺灣人共同的故事。雖然,臺灣人總是自嘲怕死,但曾經有一群人不怕死,他們為的不是名利而是島嶼上的同胞與未來世世代代的子孫,他們是我們的驕傲。
可是,這群人卻總是被當時實施戒嚴的獨裁政府政黨嘲笑,有人嘲笑陳菊肥滋滋、大母豬,但她在美麗島事件被唯一死刑的叛亂罪起訴時才 29歲,她在獄中寫下給台灣人民的遺書
「願所有受苦、被受縛、被壓迫的人早日得到解放,願我深愛的故鄉──台灣的人民早日享有真正的公平、平等、自由、民主的生活。祈法律能象徵代表正義,而非只是統治的工具,形同具文愚弄人民。」
然後,實施獨裁統治的政黨並沒有因為民主化而放過她,而是轉而批評她的身材。現在這個政黨竟然有臉罵帶領臺灣走過獨裁的人實施獨裁統治!?
這不是精神錯亂,而是國民黨死性不改,他們知道要結合無知的大眾才會呼嚨社會。那身為臺灣人的你,要讓國民黨這樣改造歷史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