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民進黨以前也衝地檢署,為什麼現在不行?

如果是20幾歲的年輕人,乃至30幾歲的人有這樣的疑問,我還可以耐心解釋。
但如果是40歲以上的人講這種話,不是無知就是邪惡。

第一,所謂的「以前」,要定義是多久以前。如果是1986年9月28日以前,只有所謂的「黨外」,還沒有民進黨。
第二,這就真的說來話長了。以前我講過一次,我盡量減短,詳細放留言。

今日,《刑法》第100條內亂罪的內容是「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 #強暴或脅迫 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然而在1992年5月16日以前,《刑法》第100條的規定是「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兩者差異在於修法後明確定義「以強暴或脅迫」的方式實行。不然再修法前,以「意圖」+「著手實行」定罪的方式太多了。例如出書宣傳臺灣地位未定論,就可以算作有意圖且著手實行。

但是最恐怖的不是修法前的刑法100條,而是《懲治叛亂條例》。《懲治叛亂條例》是在南京陷落2個月後,1949年6月1日公布的法律,本來是要對付共匪的。

但是實際上,1949年12月7日國民政府就敗逃臺灣了。因此這部法律從立法到廢除,大概都是用來對付在臺灣不服國民黨獨裁統治的人,包含本省人與外省人。

《懲治叛亂條例》最有名的就是第二條第一項,也就是俗稱「二條一」:「犯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之罪者,處死刑。」
依照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邏輯,《懲治叛亂條例》的罰則優先適用於《刑法》。所以觸犯刑法第100條的人,直接適用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二條一的處罰是什麼?除了死刑,沒別的了。
什麼叫做唯一死刑?這就是唯一死刑。

也就是說,在1991年5月22日《懲治叛亂條例》廢除以前,刑法100條+二條一的組合餐,可以直接送你上路。
雖然1980年美麗島大審時國民黨政府就受到國際施壓沒有引用二條一,只是以叛亂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無期徒刑。
顯示蔣經國後期的壓制力已經愈來愈受到美國牽制,到了李登輝時代已經在討論廢除這套組合餐了。

但是當初廢除的理由,現在看來真的很諷刺,有興趣的可以參考留言。
監察院長陳菊就是美麗島受難者,他明確知道自己很可能被二條一直接帶走,所以在獄中就留了遺書。2019年撤銷有罪判決,撤銷儀式上行政院長蘇貞昌就是當年陳菊的辯護律師,蘇講到這一段時哽咽。只能說理解的人自然理解。

講了這麼多,我只是想提醒一下。
你可以冷門,但不能邪門。你可以反對,但不要反智。

以前,尤其是1987年解嚴以前,不要說衝撞公署,就算大型集會,都可能冒著唯一死刑的風險,以前的民主運動和前輩們是這樣走過來的。
現在,這群蠢貨面對的是他們自己口中的「輕罪」,罪名是「偽造連署書」,刑度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然後他們就要衝撞地檢署,呼天搶地。

重點是,這一條還是他們自己修出來的法律。
在2024年12月20日之前,刑法的偽造文書罪的構成要件包含「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所以當選委會剃除偽造連署之後就比較難構成「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的情勢。
但是他們自己修了一條法,本來是打算恐嚇罷藍委團體和民眾,結果辦到自己,然後在地上打滾哭鬧。
蠢,真的有夠蠢,蠢出新高度。
2025-04-19 15:21 發佈
Harvey norman wrote:
如果是20幾...(恕刪)


林北聽你幹鼓!!!

衝立法院可以

tommy_kang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5-04-19 16:11
中褲褲

還衝行政院,想要扯謊的民進黨側翼,拿來安慰自己的說詞。

2025-04-21 16:16
你可以冷門,但不能邪門。你可以反對,但不要反智。

...

這話送還給樓主

huang635555

他只是來發文領糧食的寵物

2025-04-19 16:11
Lucky John

[笑到噴淚]。自以為詭辯卻屢屢在婊民進黨,業主方代表都不驗收的嗎。

2025-04-19 16:54
Harvey norman wrote:
...(恕刪)

網軍又賺1毛
從以前的衝撞政府、阿扁免關、推翻政府無罪至今,你覺得法律如何?
Harvey norman wrote:
蠢,真的有夠蠢,蠢出新高度。


真的,這幾句話用來描寫每天寫鬼故事和轉發似是而非垃圾文幫民進黨洗地的最貼切。
huang635555

髒鬼寫鬼故事,鬼話連篇[笑到噴淚]

2025-04-19 15:55
Harvey norman wrote:
民進黨以前也衝地檢署,為什麼現在不行?...(恕刪)

不是不能幹
是不能給你幹
這麼簡單你講的那麼複雜.


到底要不要一起去大陸.
機票我出喔!
你到底多孬!
freedomhome

孬,是這些雙標綠的標配

2025-04-21 16:58
Harvey norman wrote:
民進黨以前也衝地檢署,為什麼現在不行?

我覺得不就“綠能,你不能”的最高展現?

以前國民黨執政時不僅可以衝立法院、向總統丟鞋子,還能攻佔行政院耶,事後證明都沒事。不過現在可不行了喔,先不說攻佔行政院這等大事,連當面向總統抗議都會被拖走。

難怪黨會這麼積極推動“綠能”。
EricChang

偏偏這個黨還總喜歡把“民主進步”掛在嘴上?難道真的是缺什麼、名字就叫什麼嗎?

2025-04-19 16:20
張政之

2008年萊豬黨聲援蘇治芬600人包圍雲林地檢署[真心不騙]

2025-04-19 20:39
看來黨真的急了,最近的菜色下很猛。
當初衝立法院,行政院那些傢伙不知道算什麼?
張政之

2008年萊豬黨聲援蘇治芬600人包圍雲林地檢署[真心不騙]

2025-04-19 20:38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