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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全民怒了!法院外高喊:虐死兒童唯一死刑 法務部回應了

風評:殘忍虐童案,再度戳破「社會安全網」

不只凱凱!1年多達1萬虐童案 王婉諭曝社會安全網「最大弊病」

剴剴案全民怒了!法院外高喊:虐死兒童唯一死刑 法務部回應了

剴剴案全民怒了!法院外高喊:虐死兒童唯一死刑 法務部回應了
▲剴剴案今第4度開庭,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議的「虐童者判死或無期徒刑政策」,已破10萬人附議。(圖/記者黃宥寧攝)

剴剴虐童案引全台公憤,今(19)日第4度開庭,公共政策參與平台連署,要求對虐童致死者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更突破10萬人附議。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表示,凌虐幼童罪去年已經完成修法,加重相關的刑責規定,至於是否再行修法,將尊重相關的修法建議,當然也會廣納各界意見,妥適研議。

剴剴案發生於2023年12月,當時年僅1歲的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虐待致死,生前受虐的殘忍細節曝光後,引發社會強烈憤怒,並掀起討論是否應加重虐童刑責,藉此防止憾事再度發生。

根據《刑法》第286條,虐待未滿18歲兒童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導致受害人死亡,則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造成重傷,則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歷經數月社會討論與法案審議,立法院於去年7月16日三讀通過修正案,新增第5項條文,針對未滿7歲幼童受虐案件,刑度加重1.5倍。修法後,若對6歲幼童施虐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甚至15年以上有期徒刑;若造成重傷,則刑度可達7.5年以上至18年,以強化對幼童的法律保護。

剴剴案於今(19日)下午進行第4次準備庭,然而,在前一次開庭時,原本坦承虐待剴剴致死的劉姓保母姊妹,卻突然翻供、不認罪,此舉瞬間點燃社會怒火,大量網友發起「支持虐童唯一判處死刑」的連署,短時間內突破10萬人附議。

隨著剴剴案進行,網友們自發性串聯,湧入公共政策參與平台,導致平台18日一度癱瘓,直至19日上午才恢復正常。許多民眾憤怒表示:「虐死一歲幼童還能翻供不認罪,這樣的行為還不該判死刑嗎?」

今下午,台北地方法院外聚集數百名剴剴案支持者,他們手持布條,高喊:「唯一死刑!唯一死刑!」不僅如此,許多網友發起「剴剴戰士集合」,號召群眾集結法院前,為剴剴發聲。

不少民眾自發性帶著白菊花到場,象徵「純潔與守護」,希望藉此呼籲社會重視兒童保護機制,徹底杜絕虐童悲劇。媽媽群組「兒虐零容忍」亦響應這場行動,發起「人手一朵白菊花,守護每個孩子」的活動,希望讓政府與司法體系聽見社會的怒吼。

針對虐童刑責是否進一步修法,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回應:「凌虐幼童罪已於去年完成修法,並加重刑罰,未來是否再行修正,將尊重各界意見,妥適研議。」

雖然虐童刑責已於去年提升,但民間呼聲仍認為刑度不足,應直接比照殺人罪,提高至無期徒刑或死刑。對此,法界人士認為,刑罰雖有威懾效果,但建立完善的兒少保護機制,才是防止虐童案件的根本解方,政府應進一步強化兒少通報系統與監督機制,以防止下一個剴剴悲劇發生。
2025-03-19 17:31 發佈
笑活我~
殺童都可以逃死了,虐童還能判死??
中褲褲

他們還相信民進黨,不知道民進黨在搞大罷免嗎?

2025-03-20 1:20
殺人犯在說,都沒在聽喔?

重案/割喉無辜童嗆「殺1、2個不會判死」…狠男神預言無期定讞 死者家屬慟喊:司法已死
台南市10年前發生轟動一時的「湯姆熊割喉案」,年僅10歲的方姓男童被發現陳屍廁所,頸部有明顯刀傷,疑似遭人割喉殺害。警方獲報後,火速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同日下午6時許在釣蝦場逮到凶手曾文欽。恐怖的是,曾嫌遭逮後竟稱「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甚至狠嗆如果自己沒被抓,還會繼續犯案。
殺童和虐童跟殺其他人本質上一樣啊!
標準要一致啊!不要殺害兒童唯一死刑,殺害大人就不是。
JOB HO wrote:
殺童和虐童跟殺其他人...(恕刪)

民進黨可不同意~你們都是境外勢力
台灣就是要給人機會,畢竟死人沒選票,對黨沒有吸引力~
cust123456789

那些走偏門的大多都是綠色的。早年台灣的治安是很嚴的,犯罪成本也很高,罪是很重的.....但是民進黨出現以後(廢死聯盟之類的側翼)....台灣就慢慢變成現在這樣了

2025-05-18 4:41
其實這是一個滿奇琶的訴求行為...

因為殺人罪本來就有死刑(只不過法院可以不判或是法務部不執行)....

只不過有的人該判死,有的人不用,
例如鄧如雯殺夫案,沒有強烈的反社會性,就算殺人,輕判也無所謂...
反之,惡劣殺人,例如討債殺人,還在殺人前故意凌虐被害人,這種就給他死

重點根本不是被害人是不是兒童,
而是兇手的手段..

例如早期很多結合犯就都是唯一死刑,
一堆什麼強制性交殺人,強制猥褻殺人,擄人勒贖殺人,海盜罪......

而且鄉民常常情緒化,
如果發生某些八點檔狗血劇情,可能又翻轉...

例如甲強姦每日行一善乙的老婆,強制性交還凌虐乙妻致死,乙父撞見甲的暴行,甲又分屍乙父,
放火燒乙家,撤退時,發現乙尚在強媬中的嬰兒,順手摔死他...

結果乙化身復仇者要刺殺甲,某天潛入甲家,甲不在,但甲的兒子在,
而且是紈褲子弟,小小年紀就在欺負家中幫傭,乙狠狠修理後,再送甲子上路,避免他長大後禍害人間..
之後,乙被逮捕,唯一死刑,全家上路,天堂集合
祕雕

哇靠好複雜[sorry]

2025-05-17 23:41
無敵娘娘槍

現實當中只有更複雜,沒有最複雜

2025-05-18 0:08
我們比較好奇的是:廢死聯盟跑去哪裡了?❓
沒人出來幫保母姊妹講幾句公道話嗎?
ok001 wrote:
雖然虐童刑責已於去年提升,但民間呼聲仍認為刑度不足,應直接比照殺人罪,提高至無期徒刑或死刑。對此,法界人士認為,刑罰雖有威懾效果,但建立完善的兒少保護機制,才是防止虐童案件的根本解方,政府應進一步強化兒少通報系統與監督機制,以防止下一個剴剴悲劇發生。

民進黨的黨綱就是要廢死刑啊!!

黨綱不改怎麼可能會落實執行

馬英九用曾勇夫執行了至少8位死刑 ...
台灣的量刑標準取決於有沒有殺人的犯意
一刀割喉叫做蓄意致死是比較有機會死刑的
虐打致死的壞人都會辯稱沒有殺人意圖
虐待只是覺得好玩 不小心把人玩死了
在法律歷史中是絕對不會被判死刑的
過往有個最殘暴虐童的案例
「刺青針刑」虐死童 惡男關11年假釋出獄
請參考

香港有個Hello Kitty藏屍案
同理 這些喪盡天良的禽獸只是坐牢
然後一個個假釋出獄
因此本人認為監禁制度本身就是人類最失敗的刑罰
對付惡劣殘暴的暴力罪犯應該將他們手腳截肢
然後丟回給他們家人養 讓其自生自滅
一方面可以取代死刑也可以取代監禁制度
讓他們終身失去作案的能力才能確保永久的社會安全
也節省社會供養成本
祕雕 wrote:
殺童都可以逃死了,虐童還能判死??

完全看不到那位小燈泡的媽媽出來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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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還在想怎麼講才能從小綠轉為正綠
神奇天鵝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2025-05-1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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