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具俊曄:遺產全給徐媽媽 他有資格這麼說嗎?

大S日前因流感在日本猝逝,丈夫具俊曄於6日晚間八點半左右,打破沉默,發出中、韓兩版本聲明,除了暗指汪小菲「裝淒涼」,還有人故意損害他們家族形象:「求求什麼都不要做,只讓我們的熙媛平安安息吧。」並表示將會捍衛家庭的一切權益,「我要保護熙媛最愛的全部。」大S遺產則是全都給予徐媽媽。
2025-02-06 22:30 發佈
他的話

老實說

多了

這些事法律都有規定的

不是想怎麼搞就怎麼搞的......
看到這則聲明,我也滿頭問號?

1.
大S的2個小孩,父親都是汪小菲,汪小菲並不會害這兩個小孩。

2.
汪小菲又不窮,還比大S有錢。

3.
繼承財產會是兩個小孩,錢又不是匯在汪小菲戶頭。

整件事最沒資格講話,就是具俊曄。最近看有些風向,還希望小孩讓具俊曄帶回韓國,我真的滿頭問號。
01978

配偶先分一半,然後配偶及子女再平分另一半

2025-02-07 13:12
偉柏

他有規劃中華民國嗎?如果沒有本國身分,繼承是有限額的

2025-02-09 9:45
人一死,該哭的哭了(不管真哭假哭),接下來都是人性內心戲的檯面化;

大S是公眾人物,在兩岸+韓國的舞台燈光下,未來的劇情發展應該比生前還精彩
埋冤國有35%低智失憶並集體罹患重度"失德哥爾摩症候群"的選民,投票率87%
joizli wrote:
整件事最沒資格講話,就是具俊曄。最近看有些風向,還希望小孩讓具俊曄帶回韓國,我真的滿頭問號。

具俊曄是大S的老公,按照民法大S的遺產至少也有三分之一或是一半歸屬於他,如果他不缺錢當然可以放棄這個部分,直接移交給大S的媽媽。
今天他以公開的形式做出承諾,某種程度等於用後半輩子的信用作為擔保,他今天什麼話都不說屬於他的遺產 一分也跑不掉,但是他今天說不拿遺產,日後如果他還拿取大S的遺產,對他來說等於信用破產。
tony333324

錯了, 僅只有1/3, 因為無共同子女, 這是特留分. 如無子女, 其實配偶無權分享"非共有財產", 他們才結婚3年, 報稅資料看的到財產的.

2025-02-07 10:32
拋棄配偶這部分可以,

但是要直接"所有遺產"給徐媽辦不到..

而且他最好先不要拋棄,

不然會有很嚴重的後果,

之後徐家可能會被汪家告到飛起來

因為他一拋棄,
就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全部繼承,

因為是未成年,
親權的監護權不出意外,
就是汪,

如果徐家不論有意無意不小心動了遺產,
例如轉了一些錢,
拿了一些東西被發現(例如名牌包.手飾....),
全部都會產生法律爭議

而且具的作用也很大,
因為對於遺產部分,
他還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以先主張...

如果有衍生後續任何基於遺產的訴訟,
不論汪告不告他,他也都可以主張參加訴訟
aries740409

確實具俊曄跟小孩是第一順位,父母是第二順位。汪家有可能為了遺產爭小孩

2025-02-07 9:00
ultralee

跟我想的一樣。應該拿遺產,然後再轉給想給的人。否則放棄只是讓遺產輪給下一順位

2025-02-07 9:07
跟你也沒關係吧~一個路人網友在那裝什麼專業或是婚姻專家...
你主子派你來發廢文賺獎金啊?
cust123456789

汪小菲,大S,徐媽媽,光頭....都比大部分的人有錢。......有這個心思煩惱富人的遺產分配....還不如關心一下自己的薪水吧!

2025-02-08 5:02
JOB HO wrote:
具俊曄是大S的老公,...(恕刪)


1.他只跟大S結婚3年。
2.大S那兩個小孩是汪小菲的。
3.法律賦予韓國光頭只有1/3應繼分,他要如何處理他的部分,是他的自由,沒有人可以批評。
4.繼承是法律賦予的權利,他有親權嗎?,那2小孩的繼承權,他是在發表什麼意見?是在哈囉嗎?
選舉

說的也是 兩個小孩就可憐 有個中國仔父

2025-02-07 10:33
臺灣南波萬

假如有個倭奴父親就好了

2025-02-07 12:26
joizli wrote:
1.他只跟大S結婚3年。2.大S那兩個小孩是汪小菲的。3.法律賦予韓國光頭只有1/3應繼分,他要如何處理他的部分,是他的自由,沒有人可以批評。

1、他跟大S結婚幾年跟遺產繼承有任何關係嗎?
2、他講的當然是屬於他自己的部分啊!他當然動不到屬於大S兩個小孩的遺產。
3、你說韓國光頭三分之一 的繼承沒有人可以批評,那你是在幹什麼,你上面講說他沒有資格說話,那是在哈囉嗎? 以我的理解他今天開記者會的意思就是說對於他繼承的部分,他不會拿取,會將這個權利轉移給大S的母親,我想說如果是你,你做得到嗎?
joizli wrote:
繼承財產會是兩個小孩,錢又不是匯在汪小菲戶頭。

大S的兩個小孩都未成年,如果沒有特別的設定, 作為生父的汪小菲就是監護人,汪小菲把屬於兩個孩子的繼承遺產部分在他們未成年之前花光光是合法的。
無敵娘娘槍

不一定喔...雖然未成年人因繼承而來的屬特有財產,但如果不是為了小孩利益亂花,構成兒少法監護人改定的事由之一

2025-02-06 23:26
joizli

你多慮了,被監護人錢只能用在維持生活或必要的情形,不能隨意拿來買房、買車。

2025-02-06 23:28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