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擬修法80歲以上聘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 婦團勞團聯合聲明反對、痛批「侵害人權」
面臨超高齡社會與少子化衝擊,國民黨立委於今年6月提出修法,主張80歲以上長者不需經過巴氏量表評估即可直接聘雇外籍看護,立法院今日(12/24)排審,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多個團體發表聯合聲明反對,並痛批這是侵害人權、性別歧視的作法。
原本家中長輩需申請看護移工,家屬須至醫院請醫師專業評估開立巴氏量表,但過去曾有家屬要求醫師開立此表遭拒而發生衝突,甚至動手傷人。多名國民黨立委今年6月提出修《就業服務法》第46條,建議家中有80歲以上長者、或70至79歲患有二期及以上癌症者,聘雇外籍家庭看護時可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以減輕台灣家庭的照護壓力。
立法院今日排審相關法案,雇主團體表達支持看法,多個民間團體包含家總、身心障礙聯盟與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則嚴正反對。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DCU)等多個團體發表聯合聲明,指出以擴大「家庭聘僱移工制度」回應長照需求是侵害人權、性別歧視的作法。
聲明指出,台灣聘僱家庭看護移工的制度,是被國際認證的奴工制度,看護移工沒有隱私權、生育權、工時工資與都沒有基本保障、面臨嚴重的性騷擾甚至性侵風險、不能自由轉換雇主、受仲介層層剝削。
聲明主張,立院若通過此修法,只是以擴大奴工市場、侵害人權的制度,來解決台灣的長照,又看護移工99%是女性,此修法也是明確的性別歧視。
聲明表示,大幅放寬家庭聘僱移工之資格是人權毒藥、不但更加固化一對一家戶聘僱機制,更非解決照顧需求的萬靈丹,呼籲各黨團積極監督長照政策改革,提出#兼顧照顧品質與人權保障之方向,確保民眾長照需求不漏接。
聲明呼籲,立法院勿通過此修法,各黨團應優先監督政府落實家庭看護移工人權保障(包括基本工資、工時上限等),廢除移工禁止自由轉換雇主之規定、推動全面政府對政府(G to G)直接引進。
聲明認為,政府應將移工納入公共長照體系,保障其與本國勞動者相同之勞動條件、收入待遇,避免移工拉低本國勞動者薪資之疑慮,亦能同時回應長照人力短缺之困境。
聲明建議,應暫時停止目前勞動部主責的「移工多元陪伴試辦計畫」,各黨團應積極監督衛生福利部與勞動部共同投注資源研擬新版試辦計畫,包括據實、深度檢討2013年鐘點移工移工試辦計畫與現行長照制度,將精進方案整合進新版試辦計畫,包含制定適合的評估量表, 淘汰過時不符合實際需求的巴氏量表;邀集服務提供者、服務使用者與移工團體代表開會討論試辦計畫之規劃與執行,廣納社會意見;以「滿足多元需求、費用可負擔的長照制度」為目標,採直聘管道、在本外勞同工同酬之條件下提供公共長照服務。
三黨先簽「停戰協議」 27日會議審民生四案
立法院會24日除大法官人事案表決,原也排定處理《揭弊者保護法》、《老人福利法》、《就業服務法》、《證券交易稅條例》,民眾黨也為此提出延會動議。但據悉,朝野協商時綠營表態不想繼續開會,最後承諾27日院會再處理,三黨簽下「停戰協議」,周五將依議事規則討論,依序完成三讀,綠營將不再杯葛。
《揭弊者保護法》為民眾黨團所提優先法案,但朝野對於適用範圍是否擴及私部門意見不一。國民黨團推動的《就業服務法》修法則是開放80歲以上長者,不用巴氏量表就可以申請外籍看護,民團與政府憂重度失能者恐遭排擠;另外,《老人服務法》修法要求政府補助所得稅率未達20%的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
綠營則力推《證券交易稅條例》,因為當沖稅率減半優惠今年底屆期,若未能延期,恐衝擊台股成交量、流動性,先前朝野已完成協商,達成再延3年共識,只差三讀通過。
昨日下午立法院長韓國瑜表示要與三黨協商,各黨團同意27日會議討論事項前四案為《揭弊者保護法》、《老人福利法》、《就業服務法》、《證券交易稅條例》,當日依序完成三讀。韓並提及,當天依議事規則廣泛討論、逐條討論,並以表決器表決、僅宣讀再修正動議,開會至下午5時30分即休息。
據指出,不少民進黨立委昨日「有攤要跑」,因此希望挪到周五處理,但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立場堅定,認為昨日一定要處理《揭弊者保護法》;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嗆聲,綠委們已登記發言,可能要耗3個小時,「大家就待在這裡一起別回去,甚至到12點也可能審不完」。
最後藍白讓步,不過,原本柯建銘一度不想簽協商結果,僅以人格保證會按照協議內容進行,還稱「如果到時候沒有按照協議內容進行,頭在地上給大家踢」,但國民黨仍堅持一定要簽名,對各方才有保障,柯才簽下這紙「停戰協議」,當日綠營將不再杯葛,會讓議事順利進行。
syntech wrote:
2023-09-02
https://www.oldpeople.org.tw/pop/pages/7390c76caa9144ce929e5236e4c18971
巴氏量表部分,賴清德說,台灣社會的確有照顧服務的需求,巴氏量表已經產生問題,到了不得不改的情況,改善方向除了年齡考量外,包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重大傷病手冊者、罕見疾病手冊者、癌症病人,還有部分中風病人不符合巴氏量表卻不良於行,這些狀況都應該另立一個新的標準。
沒錯!怎麼總覺得攩最近都把賴總統的話當屁了?才剛去年說過的話就忘得一乾二淨?
接下來攩會不會連提出罷免總統?反正都要搞大罷免了?
就要開放印度勞工
引進台灣
這 印度人權...台灣人工作權 ??
也沒看過這些團體...替印度人權.替台灣勞工發聲
現在 外籍看護工 權利...
已經跟以前不能比
外籍看護工想解約就解約......
找個新仲介.....
隨便打 1955
雇主....
只有 能解約
損失仲介費
因為
外籍看護工 也有 選工作環境的權利
這些團體 的運作經費 是來自 哪裡???????
雇主 的 安定就業基金費用
被拿去 買咖啡豆 養植物.....拍沙龍照 開演唱會
公務人員的媽媽等不到
自己孩子回家吃晚餐
也沒見過這些團體 說聲話
最近 速食店主管性侵...女孩....
女孩 輕生......
也沒見過這些團體 說聲話
落實 長照 ?????
政府 核定 給一般戶 一天也只有 1~2 時
剩下的時間....
被照顧者該如何 ?
真的要落實長照...
政府所負擔壓力遠大於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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