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戰、不和、不降、不死、不走....
無X的造極登峰??
依據憲法57條,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移請立法院覆議,
若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立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FTNN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依據憲法57條,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移請立法院覆議,若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立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但行政院長卓榮泰「找出第三條路」提出釋憲,遭部分法界人士認為已違憲,因為卓榮泰在行使憲法未賦予的額外抵抗權。卓榮泰今(25)日在立法院受訪表示,「我還是希望能夠在大法官解釋之後,才對這個新法,究竟是合法還是失效,大家有共同的體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