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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了】反擊民眾黨不排審說 !!王定宇:黃國昌出來打球!

抓到了⋯反擊民眾黨不排審說 王定宇:黃國昌出來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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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莊惠閔綜合報導
發布 2024.06.10 19:05


【抓到了】反擊民眾黨不排審說 !!王定宇:黃國昌出來打球!

黃國昌出席立法院第 9 屆第 5 會期司法委員會第 27 次會議,監視錄影畫面。   圖:翻攝自 王定宇臉書



近日,立法院改革爭議鬧的滿城風雨。對此,現任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多次聲稱:「民進黨過去完全沒有做國會改革相關排案⋯⋯」、「當時主席是召委段宜康,他就是不排案,不排案怎麼審?」今(10)日,現任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在臉書舉證打臉黃國昌,大批造謠都不打草稿。

王定宇表示:他(黃國昌)是不知道?還是他在說謊?可是排按審查時,黃國昌人就在會議室現場耶?並貼出當時的監視錄影畫面證明。

另一方面,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的舉證表示:「立法院第 9 屆第 5 會期司法委員會第 27 次會議(2018.5.24),出席委員有黃國昌,主席是段宜康,當時討論事項:『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有民進黨的也有時代力量的,都有排。」

王定宇指出:「當時段宜康還請當時時代力量的提案人黃國昌進行提案說明,黃國昌表達不用說明。」並強調「審案的時候黃國昌人就在那邊,你還說民進黨過去八年完全沒有排案,你還在造謠嗎?」黃國昌要不要出來打球?還是又要冷處理?


【抓到了】反擊民眾黨不排審說 !!王定宇:黃國昌出來打球!

2018 年 5 月 27 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5 會期司法委員會第 27 次會議。當時段宜康請當時時代力量的提案人黃國昌進行提案說明,黃國昌表達不用說明。   圖:翻攝自 王定宇臉書
2024-06-13 9:32 發佈
那貴黨現在一再抹黑阻擋,
又是在搞啥?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還有臉

吞球先

看到了原來近八年都沒做到,真的很可惡又爛的執政黨
ebola01 wrote:
抓到了⋯反擊民眾黨不...(恕刪)


這個紀錄在 立法院公報 107卷 67期
連結在 https://bit.ly/4bZT2DS
結果都在講規則,沒有審調查權的案子

這種未查證的新聞這樣亂發可以? 就是騙人不會去找資料?


黃委員國昌:我先報告主席,從目前立法院的運作來看,我們希望能夠優先處理國會聽證和調查的部分。
這兩年來我在立法院各委員會質詢的心得是行政部門官員輕則閃避,這時要看委員的質詢功力,還有該名官員願意回答的誠意,重則說謊,他們在國會殿堂說謊可以不用負任何責任,我真的覺得太離譜!因此我們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是希望在強化委員會的同時能夠一併強化國會的調查和聽證程序,不知有關國會調查和聽證的法案是不是能夠優先審查?這是我代表時代力量黨團對於本委員會提出的請求。
最近1450狂抹黑

請問kpi是不是有獎勵啊⋯⋯
ebola01 wrote:
2018 年 5 月 27 日,立法院第 9 屆第 5 會期司法委員會第 27 次會議。當時段宜康請當時時代力量的提案人黃國昌進行提案說明,黃國昌表達不用說明。

原來我現在在2018年?
想請問一下
段宜康先生的球 吞下去了嗎?
ebola01 wrote:
抓到了⋯反擊民眾黨不...(恕刪)

有時代力量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沒有排調查權

吳委員志揚:我建議我們是不是focus在先裝自己的牙齒,包括聽證、調查權,這個釋字已經出來很久,我們先趕快裝自己的牙齒,讓立法院有功能,謝謝。

主席:關於這兩點,我跟大家說明,第一點,當時召委排定這個議程的選擇是先處理協商制度,之後再往下處理,如果現在大家都同意先處理調查權,我們可能要請委員會另外準備資料,所以各位是不是可以容許我們先進行這個部分?待大家覺得處理到一個階段……

黃委員國昌:對不起!召委,我聽不出不能先處理調查權的理由。

主席:案子很多,我們要先準備資料,對照表也尚未製作,大家總要給委員會時間處理,各位要知道,委員會處理國會改革的相關法案非常辛苦,因為選擇的路徑不一樣、制度不一樣,所以製作對照表要花費力氣和時間,我也歡迎大家提出應該如何進行的意見,但是突然提出,要委員會馬上做出幕僚作業,速度也沒那麼快……

吳委員志揚:召委,有關調查權的案子是不是都是比較後來提出的?

主席:我們查一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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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天的排案只有下列這些,若有沒列出的,歡迎補漏


現在繼續進行今天的議程,本次會議進行逐條審查的法案有五大部分,請參考條文對照表,現在要開始宣讀條文,一併宣讀新增條文,大概要花將近半個鐘頭,請各位委員和列席代表在10時20分回到委員會。請議事人員宣讀。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十條之一及第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增訂第四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草案」案:

國民黨黨團擬具「立法院兩岸事務監督委員會組織規程草案」案:

委員顧立雄等33人擬具「公民參與憲法改革程序法草案」案: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呂孫綾等19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二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委員黃國書等18人擬具「立法院公費助理任用條例草案」案: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廢止「立法院點名表決辦法」案
up2u wrote:
有時代力量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沒有排調查權


所以"國會改革"的定義是甚麼?討論"調查權"?

這不對吧! 這你這種定義方式,那國會改革,居然沒包含"行政權"的討論,也就不叫國會改革法案?

==

國會改革不能直接在立法院裏面修改憲法,
憲法規定五權分立,立法院不能自己去談"調查權"的修法,
頂多是凝聚共識,然後聯署提案國民大會去修改憲法。

所以,你不能因為沒有排"調查權",就說不叫"國會改革"~

所以,王定宇的定義沒錯,黃國昌說民進黨八年都沒排國會改革法案,也不對。

有排,而且時代力量的提案有被實質討論。
為甚麼黃國昌說沒有?其實有興趣的慢慢把上面有人給的議事記錄看完就會發現一件很有趣的事,
因為黃國昌進場拍完照,簽完名,然後開始念審查法條時,
他就"氣沖沖的離場"...

原來他的爆脾氣,不是今天才這樣,而是一直就這樣,前面記者拍照多、人多的時候,就努力暴怒,
然後開始要認真逐案討論時,他就萎掉了。

從議事紀錄裡面,時代力量的徐永明委員都有出來講話,
所以代表並非沒有討論過國會改革法案,也就是立委職權法的修正。
部分條文也確實有通過。

改得讓人滿不滿意是一回事、但說沒排審相關法案,顯然是不對的。

召集人的逐字稿也顯示,
其實中間議事人員宣讀修法條款過程,是很漫長的,
而且現場所有委員幾乎都不在場。在473頁召委有講,現場只有周春米委員一人,
也請各黨團助理趕快回去叫自家的委員來開會,不然人數不足,無法進行下去。
後面實質討論裡面,黃國昌沒有再出現過,
所以,黃國昌不知道有沒有審,是合理的。
up2u

你是沒看對話嗎?段明顯給黃軟釘子碰。兩邊都在挑對自己有利的地方講,一個講沒排調查權,一個講有排時代力量的案子

2024-06-13 14:32
up2u

立法院不能自己去談"調查權"??樓下已補釋字585號,有空可以多看看多瞭解[含情]

2024-06-13 14:36
tdbigman wrote:
所以"國會改革"的定...(恕刪)


釋字585號一開頭講的就是國會調查權

國民大會是在2005年凍結解散,釋字585號公布的日期更早是民國93年(2004年)12月15號

民進黨貼個2018年的資料說我們早有排審國會改革,結果不包含調查權,現在都2024了,快滿20年了知道嗎?你還在提國民大會?扯何謂國會改革?國民大會都廢了快20年了還在問什麼是國會改革…

是這麼想讓野百合運動也變成一個古早的笑話是嗎?
up2u

幫補 釋字第 585 號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ExContent.aspx?ty=C&CC=D&CNO=585

2024-06-13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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