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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名法律學者聯合聲明 國會五法應退回委員會審議

39名法律學者聯合聲明 國會五法應退回委員會審議

39名法律學者聯合聲明 國會五法應退回委員會審議
2024年5月24日,立法院院會繼續處理國會改革法案,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攜手提案,加速審查進度。民進黨還是祭出點名表決、重付表決,全案重付審查,拖延議事招式,要求法案退回重審。(宋碧龍/大紀元)


【大紀元2024年05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戴德蔓台灣台北報導)國民黨與民眾黨所提「國會改革」法案引發社會大眾疑慮,被控違憲擴權,最快28日院會強勢表決三讀通過,對此,已有超過39位法律學者發布聯合聲明,要求立法院將其全部退回委員會充分審議,若執意進行三讀程序,將呼籲行政院與總統依據憲法之規定行使覆議權,退回立法院重啟審議。

立法院會5月17日、21日二讀表決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總統國情報告應依序即時回答等,以及相關質詢答復規範,行使調查權及相關行政處罰規定,其餘條文預計28日續審。

聲明表示,目前立法院正在進行二讀程序之「國會五法」,因程序瑕疵與內容違憲備受爭議,不但導致國會內部激烈抗爭,社會大眾亦產生疑慮,上週五全國各地公民運動即展現反對倉促通過的強烈民意,作為法律學者呼籲立法院應暫停「國會五法」的二讀程序,並將其全部退回委員會充分審議,廣諮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與社會各界意見,以建立具有高度共識並合憲的制度。

聲明提到,我國憲法並未明文規定國會調查權,其主要依據為司法院釋字第 325 號、第 585 號、第 633 號與第 729 號解釋,前述解釋分別闡明「文件調閱權」、「國會調查權」在權力分立原則之下之意義、內涵、權限主體與對象、程序和救濟等內容,劃定立法院制定相關法律之憲法界限。

聲明說,釋字第 585 號解釋認定「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但「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並說明「其程序,如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方法所應遵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

聲明指出,本次「國會五法」之修訂,不僅涉及立法院與行政院之權責關係,更涉及公務員以外一般人民重大權利之限制,立法院強迫人民配合調查之手段與其相應的行政罰或刑罰,以及人民是否得拒絕出席、拒絕陳述、拒絕提供資料等問題,皆涉及人民之人身自由、表現自由、資訊隱私權、財產權等憲法權利,其目的、範圍、手段、程序保障與救濟均須詳加規定,就此而言,目前法案顯然不足。

聲明表示,立法委員質詢權與為了輔助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之調查權,分屬不同憲法制度。質詢權的目的在於,讓個別立法委員獲得資訊或意見,並據以形成後續表決或發言的基礎。國會調查權則係立法院為行使其憲法職權,探求立法或預算審議時所必要之事實基礎。兩者有所不同,是否得以相提並論並施以相同強度之處罰手段,均有待審慎討論。

聲明說,目前已二讀通過的修正條文,除了是否符合憲法有諸多疑義,亦有不少自我矛盾之處,若繼續倉促在二讀程序中未經審議而全部表決,除了產生許多違憲疑義之外,未來在適用上勢必發生許多爭議與問題。

聲明呼籲立法院不要在本週倉促表決,將其退回委員會,讓相關法案能夠在各界充分參與與討論之後,再做周延而完整的立法。倘若立法院仍執意進行三讀程序,我們也呼籲行政院與總統依據憲法之規定行使覆議權,退回立法院重啟審議。

連署人(依姓氏筆畫順序排列)

王毓正(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王曉丹(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王韻茹(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石忠山(國立東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兼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 吳明孝(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吳秦雯(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呂彥彬(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李玉春(國立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副教授) 李志峰(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辛年豐(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副教授) 周兆昱(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周欣怡(東海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林谷燕(國立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林谷燕副教授)

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林倖如(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林書楷(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洪令家(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洪瑩容(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范耕維(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孫迺翊(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徐偉群(中原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徐揮彥(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翁燕菁(國立政治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張兆恬(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張桐銳(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嘉尹(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 許恆達(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許春鎮(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教授) 許家源(靜宜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傅玲靜(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黃松茂(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傲予·莫那(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廖福特(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劉臺強(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蔡岳勳(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鄭明政(國立勤益科技大學通識中心法政組副教授) 簡玉聰(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蘇彥圖(中央研究所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

責任編輯:筱珮



https://www.epochtimes.com/b5/24/5/27/n142584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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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多的學者們認為,「國會五法」存在程序瑕疵和違憲風險,可能擴大國會權力,侵害人民基本權利,這麼重大的改革,是不是更應該花時間討論與循序漸進地進行呢
退党、退团、退队,三退抹恶党兽印保平安,善恶报应时才不会随恶党一起遭报,快抓紧时间去退党网站声明三退
2024-05-28 9:50 發佈
明宇 wrote:
這麼多的學者們認為,「國會五法」存在程序瑕疵和違憲風險,可能擴大國會權力,侵害人民基本權利,這麼重大的改革,是不是更應該花時間討論與循序漸進地進行呢


最好是不是等國民黨執政的時候才通過?
d2jtang

我們 有 多少 法律學者?39名 是 多少比例?

2024-05-28 10:49
390萬以上台灣人:我們要國會改革


39名法律學者:.........................





mark0826

你以為只有覺青需要面試嗎??法律人也躍躍欲試呢,法務部長,司法院長,大法官,不香嗎?

2024-05-28 11:12
明宇 wrote:
39名法律學者聯合聲...(恕刪)

台大法律系那麼綠
結果 只有兩位老師簽署
這樣跟大家說 法律學者覺得有意見....

台灣的法律界 也很綠
尤其是學術界
結果 共39 名簽署

只能說 蔡的學位 跟這幾年大法官的胡搞
真的讓法律人都很難出來幫她講話
而這次更誇張的是
明明一切程序都合法
推動的法條還都是民進黨當時推動的
甚至罰責都較低
結果....跟大家講要討論
難道民進黨對於自己曾推的法條
也不了解?
還是說 因為執政了就無法接受質疑?

這份簽署文
更看見了連法學界都不支持民進黨的抗爭而已吧
明宇 wrote:
39名法律學者聯合聲...(恕刪)


台灣大部分的律師都是意識形態掛帥
法律學者?
39名從業律師出來叫,會比較有用。
台灣就是被學法律的人玩掛的。
讚讚讚...讓大家認識那些御用學者
幾乎都是法律系...上課時叫獸怎面對學生啊!.
明宇 wrote:
39名法律學者聯合聲...(恕刪)
mark0826

呵呵,你敢不挺綠的,準備重修吧

2024-05-28 11:13
喔,哪位啊?誰理你
明宇 wrote:
39名法律學者聯合聲...(恕刪)


絕食 才有誠意......
明宇 wrote:
39名法律學者聯合聲...(恕刪)


前段時間的協商都被民進黨團技術性拖延,難道退回重審就會好好討論?我不認為會這樣

說好聽點,民進黨過往提國會改革是想要五權變三權而擴權,但憲法也沒修,考試/監察兩院還存在怎麼變三權,那時他提擴權是在哈囉?
還不是蛋生雞,雞生蛋,哪部分要先改的程序問題罷了,所以柯總召的說詞也只是騙騙不想深究的人

說實際的,就是執政黨的立委們有或無的收到指令要抵制,以免施政受到太多"限制"

我也認為這個法條應該有很大的完善空間,但哪個法條沒修過,先通過讓立委們有法源依據針對疫情期間有疑問的事件調查,還百姓或廠商或官員的公道,以後再針對遇到的狀況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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