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總結了這陣子的藍白立院亂象。藍白若想反駁,請拿出夠有力的論述來,不要只會跳針跟貼標籤,那樣層次太低了
昨天沈柏洋重提的國家安全法案,又在程序委員會被表決封殺,而且提案封殺的,一樣是選前號稱要把國家還給你的台灣民眾黨。
上次封殺的時候,民眾黨還在硬凹說退回原因是沈柏洋法案寫太差,這次竟然連理由都沒附就直接提案封殺,不作任何解釋。
不知道當初那些覺得票投民眾黨可以制衡民進黨的人有沒有發現,藍白正在聯手侵蝕台灣民主的根基呢?
藍白的反民主行為,可以分為兩個部分:破壞國會運作的機制,跟以毀憲亂政的方式惡意杯葛執政黨。
我先從破壞國會運作的機制開始談起。
民主國家的國會運作,必須建立在共同遵守議事規則的前提之上。各政黨儘管立場不同,利益分歧,還是願意在一定的規矩下進行協商,讓彼此支持的法案都能順利通過。
你要覺得這種「喬利益」很骯髒也好,但這就是民主國家的常態,即使是最先進的民主國家美國也不例外。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禁抖音法案,這個法案是由共和黨人主推,民主黨議員中有許多人其實不甚贊同,然而民主黨剛好要推援助以色列跟烏克蘭的法案,需要得到共和黨人的支持,於是雙方就把這兩個法案綁在一起表決,禁抖音法案就這樣順利通過了。
這就是典型的滾木立法,兩黨在投票時互相支持彼此的法案,讓各自的法案都能通過。如果沒有經過這樣的協商跟利益交換程序,除非其中一黨成為絕對多數,否則國會就很難順暢運作。
你也許會問,民進黨在過去八年明明是立院多數,不是可以隨意通過想推的法案,根本不需要搞這種滾木立法嗎?那為什麼不好好利用人數優勢盡快推動改革,反而要跟藍白等在野黨進行曠日費時的協商呢?
這就像是核武時代的水晶球效應,冷戰時期的美蘇兩個超級大國都擁有足以摧毀對方的核武力量,也都能透過水晶球,預見到如果立場太過強硬讓情況失控,將會造成多麼嚴重的後果,雙方便會選擇克制自己的行為,以異中求同,避免核戰爆發。
同樣的道理,如果一個政黨仗著自己在國會中有人數優勢,就動輒以表決輾壓其他政黨的意見,將會開啟多數黨以人數霸凌少數黨的惡例。一旦這個政黨不再是國會最大黨時,就很容易被其他政黨以同樣的手段報復。當情況演變至此,就會陷入嚴重的政黨惡鬥,使國會甚至政府停擺。
這就是為什麼民進黨在過去八年中,即使身為立院最大黨,也總是尋求跟藍白協商的機會,讓所有政黨的提案都進入院會討論,從來沒有把藍白的法案直接封殺在程序委員會上。
民進黨必須尊重民主運作機制,不能因為自己是立院多數,就盡情輾壓少數意見。畢竟民進黨不可能永遠是立院最大黨,也不可能保證當自己失去立院最大黨地位時,藍白不會用同樣的手段來對付他們,因此必須自我克制,明智的行使權力,不能恣意妄為。
如今藍白在立法院的表現卻不是這樣,他們不斷提案封殺民進黨提的法案,還在委員會開會時動輒提案散會,完全不給民進黨立委發言闡述己見的機會。根本不管議事規則,也沒有民進黨過去那樣掌握權力仍自我克制的思維,簡直毫無底線。
柯建銘以前之所以能用議事規則來跟國民黨周旋,是因為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和國民黨立院黨團還願意遵守議事規則。如今以傅崑萁跟黃國昌為首的藍白黨團,卻完全視議事規則於無物,就是要用無賴的方式衝康到底。也就是說,民進黨現在面對的不再是保有紳士風度的王金平,而是傅崑萁跟黃國昌這兩個蠻不講理的土匪流氓,即使柯建銘再熟稔議事規則,也毫無用武之地,難怪他會忍不住講出不該講的話。
我不是要替柯建銘辯解,他失言絕對該被批判,他也應當公開道歉。我只是要強調事出必有因,如果不是因為藍白的惡搞實在太沒有下限,他也不至於會如此失控。
傅崐萁和黃國昌這麼做,當然不是為了什麼公平正義,而是要圖自己的政治利益。傅崐萁需要向中國表忠來獲得資源以在黨內爭權,黃國昌需要國民黨禮讓他參選新北市長。為了達到目的,即使要以傷害台灣為代價,他們也在所不惜。
所以我才會說,藍白正在破壞國會運作的機制,侵蝕台灣民主的根基。
接著我要談第二部分,即藍白以毀憲亂政的方式惡意杯葛執政黨。
藍白杯葛執政黨的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扯後腿讓民進黨沒辦法好好做事,第二種是讓立法權凌駕於行政權,讓行政院淪為立法院的執行機關。
第一種方式中,最常見的招式,就是讓民進黨的法案、人事任命案甚至是預算全都無法通過,這些手段在過去20多年間屢見不鮮。跟以前不一樣的是,民進黨提的法案不曾在程序委員會階段就卡關,從今年開始卻屢屢遭到藍白聯手封殺,連進入院會實質討論的機會都沒有。各委員會也常常動不動被強制散會,連發言的權利都被剝奪。就連扁政府時期在立法院全力扯後腿的國民黨,反民主程度都沒有這麼誇張。
這還只是第一個會期而已,下個會期要審預算,我實在很難想像,到時候藍白會祭出什麼樣的招式來杯葛。萬一預算卡關,政府別說是執行政策了,連維持正常運作都可能出問題。
第二種方式,也是過去不曾出現的全新手段,藍白打算以立法之名,行制定政策之實。比方說制定特別條例,課與行政院編列預算或執行特定建設的義務、或是表決凍漲電費,規定電價調漲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等。也就是說,如果立法院想要讓高鐵通到花蓮,就制定一部「台灣高鐵花蓮延伸段建設特別條例」,規定行政院必須依法編列相關預算,推動相關建設。
這實際上侵害了行政院的政策決定權,把制定政策的權力從行政院轉移到立法院手上,讓行政院只剩下執行政策的功能。這可是嚴重違反權力分立的行為,藍白兩黨就是打算做這麼荒謬的事。
憲法第57條第2項前段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這原本是憲法賦予立法院變更行政院政策的權限,但已經在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中被凍結了。目前的立法院,只有對行政院院長和行政院各部會首長的質詢權,對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的覆議權,以及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的權力,已經沒有政策變更權,遑論從來沒存在過的政策創設權。
大法官在釋字613號解釋中也說明了, 作為憲法基本原則之一之權力分立原則,其意義不僅在於權力之區分,要亦在於權力之制衡,即權力之相互牽制與抑制,以避免權力因無限制之濫用,而致侵害人民自由權利。惟權力之相互制衡仍有其界限,除不能牴觸憲法明文規定外,亦不能侵犯各該憲法機關之權力核心領域,或對其他憲法機關權力之行使造成實質妨礙或導致責任政治遭受破壞,例如剝奪其他憲法機關為履行憲法賦予之任務所必要之基礎人事與預算;或剝奪憲法所賦予其他國家機關之核心任務;或逕行取而代之,而使機關彼此間權力關係失衡。
藍白似乎是認定自己已經無法重返中央執政,既然很可能會長期在野,乾脆利用好不容易過半的機會,直接把立法院的權力無限擴張。除了用傳統的人事決定權跟看守荷包權來綁架行政機關外,再以法律制定政策,逼迫政府順從自己的意志來執行,完全無視權力分立的精神跟責任政治的原則。
所以我才會說,藍白正在以毀憲亂政的方式惡意杯葛執政黨。
任何希望台灣變得更好的人,都不應該容忍藍白這樣胡作非為。這絕對不是在制衡民進黨,只是在破壞憲政體制而已。
文末,我必須再特別提到一點,制定政策或法律,都必須考量通案情形,不能為特定政黨或意識形態量身訂做。也就是說,即使是執政黨或立院最大黨,也不能為了自身利益,推動會受到政黨輪替影響的政策或法律,以免出現政策不連貫甚至權力濫用的情形。一個成熟的政黨,永遠必須設想自己制定的政策或法律,是否在政權更迭甚至政黨輪替後仍能順暢運行,不會影響安定性,甚至被濫用。唯有秉持這種思維,才是一個夠格的民主政黨,才有能力執政或成為優秀的在野黨。
目前的台灣顯然只有民進黨具備這種思維跟遠見,藍白則純粹是無理取鬧跟圖自己的政治利益,連當個稱職的在野黨都不夠格。我真心希望能有更多人看清這點,愛台灣絕對不是民進黨的專利,但是藍白的存在,顯然只會傷害台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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