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在意「斑馬線」or「行人穿越道」甚麼時候又叫「行穿線」的?
怎麼好像都沒新聞出來,法規也沒改
民進黨執政怎麼一堆名詞改來改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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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日前研議交通違規罰款1200元以下不開放民眾檢舉也不記點,共有10項,引發爭議,經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後,今天初審通過,包含
1騎機車未戴安全帽、
2占用身心障礙車格、
3人行道違停或臨停但騎樓除外、
4行穿線違停或臨停但騎樓除外、
5逆向停車等5項維持開放民眾檢舉,
其餘都不開放。交通部表示,本會期順利三讀通過,預計最快6月上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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