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民進黨還說民意至上勒還有民“主“這些官員都是僕人,但卻因為有人民賦予的權力,所以過河拆橋嗎?民選出來的立委或議員,都是代表民意質詢時,也有各種技巧,例如某議員叫韓站好的,這種比上對下更羞辱,民進黨卻常常用官員現在都用混過去就好,反正不痛不癢,也沒有人可以咬他,甚至問A答B也可以,還可以反質詢民主沉淪至此,還有什麼進步可言...
三權分立是權力分立的型態之一,由啟蒙時代的政治理論家孟德斯鳩所提出,其在西元1748年編著的《法意》裡則將三權分立分為行政、司法、立法,彼此互相制衡,以保障個人自由,並為美國政府建國時所採用。真的要多讀書啊
是看誰質詢誰民代質詢是因為有權利而不是身分在上官員備詢是因為有義務而不是身分在下照說監察院才是真有監督權真要說就是法律至上,眾生平等不都是人民公僕嗎?在那邊浪費公帑是兩邊都該負責當然台灣人就愛看熱鬧不嫌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