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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東岸商場產權爭議 ,林智群給謝國樑,最正確取得方式:比強取豪奪好

基隆東岸商場產權爭議 ,林智群給謝國樑,最正確取得方式:比強取豪奪好
三立新聞網 的故事 • 2 天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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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東岸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市東岸商場爭議延燒
© 由 三立新聞網 提供
▲基隆市東岸商場爭議延燒。

基隆市東岸商場爭議延燒,基隆市政府和主富服裝公司(NET)各執一詞,都主張擁有建物產權,NET日前指控市府「夜襲」強行接管,提告基隆市長謝國樑等人涉犯強盜等罪嫌。關注事件發展的林智群律師今(6)天晚間表示,最正確的方式,應該是跟NET談,這個原本合約沒有的,多出來的2-4樓,產權要怎麼處理,是要由市政府買下呢?還是不用錢買,但延長經營期間。不管用什麼方式,都比現在強取豪奪來得好。

林智群律師說明此案爭議指出,一開始大日跟市政府簽的OT合約,不會有2-4樓,因為那個時候2-4樓還不存在。如果雙方約定要蓋2-4樓,雙方就會簽ROT合約,不會是OT合約。


他進一步指出,那個R,是Rehabilitate,意思是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因為有R的話,廠商要增蓋,要花很多錢,資金規劃跟OT完全不同,經營期間也會拉長。

廠商蓋東西,投入更多錢,不用拉長經營期間,讓人家回本嗎?林智群律師表示,OT跟ROT,是兩個處理方式,不同財務模組,不能任意變換。

當初大日跟市政府簽的合約沒有R,就是市政府把「地下停車場+1樓」給大日經營,大日不用「增建」任何建築,經營結束後,把「地下停車場+1樓」還給市政府。

林智群律師也說,有網友貼出市政府放的合約「節本」(一兩張),說大日跟市政府合約裡面有2-4樓,所以市政府有2-4樓產權。什麼叫混淆視聽?這個就是!如果市政府公開全部合約,大家就會知道,這個合約,是市政府跟大日簽的,應該是5年結束後簽的合約(+3年),NET並非簽約當事人。a跟b簽約,把c的產權包進去,這樣可以嗎?c就要吞了嗎?

林智群律師解釋,這個合約,其實是市政府跟大日在OT合約5年到期,再+3年時簽的合約,那個時候,NET已經蓋好2-4樓,產權是NET的。市政府看到OT合約竟然長出R,就開開心心的要收割,可以嗎?當然不行!
因為2-4樓是NET蓋的,你市政府跟大日簽的是OT,沒有R,財務規劃也沒把R算進去,那你市政府可以佔人家便宜嗎?

林智群律師強調,最正確的方式,應該是跟NET談,這個原本合約沒有的,多出來的2-4樓,產權要怎麼處理,是要由市政府買下呢?還是不用錢買,但延長經營期間。不管用什麼方式,都比現在強取豪奪來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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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東岸商場產權近日成為焦點。(圖/翻攝自基隆東岸商場粉專)
基隆東岸商場產權近日成為焦點。(圖/翻攝自基隆東岸商場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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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9 10:46 發佈
講那麼多 就合約問題 法院見就對了
ebola01 wrote:
林智群律師說明此案爭議指出,一開始大日跟市政府簽的OT合約,不會有2-4樓,因為那個時候2-4樓還不存在。如果雙方約定要蓋2-4樓,雙方就會簽ROT合約,不會是OT合約。








喔 那請問林智群大律師
合約上面寫的 "地上1樓至4樓之商場" 這些文字是?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那就讓net把二樓以上增建的部分拆掉之後,再還給基隆市政府。
我個人願意贊助一萬元支持net。
Kang-Wei Tzou wrote:
那就讓net打增建部...(恕刪)


net 敢去拆嗎?
jiangfwu

Kang-Wei Tzou 你那麼不爽可以自己試試啊!除了你以外,應該沒人敢這樣做,,包括net。

2024-02-23 8:11
Kang-Wei Tzou

那又不是我的,我沒有權力去動。但那是net蓋的,是我就寧為玉碎。

2024-02-23 13:18
建議NET除了打官司也可以去監察院陳情⋯⋯
所以林律師沒有出聲要求簽約的官員要守法,叫當初簽約把OT當ROT的林右昌前市長出來交代一下?
ahph_gmail wrote:
喔 那請問林智群大...(恕刪)


""林智群律師解釋,這個合約,其實是市政府跟大日在OT合約5年到期,再+3年時簽的合約,那個時候,NET已經蓋好2-4樓.....""

林律師沒說錯,第一個5年合約確實沒有2~4樓。
你放的合約是+3的部分,跟林律師說的一樣,並沒錯喔!
ebola01 wrote:
基隆東岸商場產權爭議...(恕刪)


林智群...這哪位!!!
herozero

一個敗訴率名列前茅的律師...雖然他說成敗非以勝負來論!

2024-02-29 15:07
gyyu45 wrote:
""林智群律師解釋,...(恕刪)


這個所謂的林律師沒告訴你,在這份合約簽約的時候,NET也簽下了協力廠商同意書,同意遵守主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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