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加民眾可檢舉項目,騎樓停車也納入。交通部表示,考量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需配套及時間,在地方政府配套尚未完成前,騎樓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不過仍依規定罰款600元至1200元,預計月底公告實施。
交通部昨(16)日在行政院公報資訊預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修正草案,交通部指出,實務常見整條道路因有騎樓停車,車主頻繁被檢舉,除依規定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需併記違規點數一點。但在地方政府配套尚未完成前,暫緩記點,但仍依規定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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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話政府是鼓勵屋主把自家騎樓裝上鐵門圍起來停車不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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