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於騎樓停車被檢舉達人檢舉的問題似乎是特別嚴重,台中市有市議員和立委幫騎樓停車的屋主講兩句話,FB就被人灌爆。
我想提出一點個人的看法,重點著重在透天厝。
中南部房屋大部分是透天,而路邊的透天厝根據建築法規是要留騎樓供行人使用,政府有一些地價稅和容積率的獎勵。
依據我所看到中南部的透天騎樓使用的現況:
(1)依政府的規定供行人使用,完全不佔用,這種情形有,但極少。
(2)騎樓占用做生意,甚至很多早餐店,阿寶,麥味登等以及小餐廳直接把騎樓圍起來裝潢做生意,當室內使用,這種情形極為普遍。
(3)騎樓圍起來做鐵捲門,當室內使用或作車庫;甚至近一兩年完工的透天厝在取得建照後(當時有留騎樓)二次施工,直接鋼筋混擬土蓋起來,根本不留騎樓。
(4)有留騎樓,但汽車停在自家的騎樓。
以上(2)(3)(4)都會影響到路邊行人的出入,但現況是檢舉達人根據交通法規檢舉(4)有留騎樓,汽車停在自家的騎樓,而(2)(3)因為不屬交通法規管轄,所以檢舉達人無法檢舉。其實(2)(3)比(4)嚴重的多,卻沒事。
依現況發展下去,(4)有留騎樓,汽車停在自家的騎樓的人看到(2)(3)的人反而沒事,會不會乾脆也把自家騎樓圍起來,裝上鐵捲門,車照停,然而檢舉達人卻無法依據交通法規檢舉。如此行人連車縫的行走空間都沒有了,情況反而更糟。
或許有人會說那政府可開放營建法規供檢舉達人檢舉違建的部分,若真如此那真是浩劫了,政府高官的家都在違建了(最近的新聞),你覺得民間房屋違建的比例有多少?我覺得至少有8成吧!如果只看透天厝,那應該是百分之一百吧!!
barroo wrote:
最近關於騎樓停車被檢...路邊的透天厝根據建築法規是要留騎樓供行人使用,政府有一些地價稅和容積率的獎勵。....(恕刪)
重點就是政府懶的做行人道,將騎樓改為行人道。
早期的思維就是汽車主義的思維,無行人思維,騎樓亂象請繼續保持。
如今思維是亂建設至上,
有錢亂建設,連行人道經費不願意花。(看不到成效的不花)
有錢挖新馬路,沒錢蓋行人道。(道路法規低於十二公尺,無須行人道)
想要改善只剩 都市更新重劃+法規修改 有車輛的要有 停車位才可以買賣+做生意的必須自備 停車位。(未來房價每間+1000萬 )
結論 請繼續保持騎樓亂象,不可以檢舉。好處是 方便至上,死行人是正常的,觀光特色是老外不要來,來了必死無疑。虧我們還是富有區域,排名在日本,韓國 之上。
2.道路太小(比如說12米)根本無空間蓋人行道,看過網路上有人建議,道路12米及以下的改成單行道,應該可以試試~
barroo wrote:
1.前兩天新聞:台北.問題無法解決,再鼓勵新建物的。
2.道路太小(比如說12米)根本無空間蓋人行道,看過網路上有人建議,道路12米及以下的改成單行道,應該可以試試~..(恕刪)
答案是無解,因為會動搖國本。
1.道路12米及以下的改成單行道。
不可行 因為蓋沒有用的人行道會霸佔空間,1樓的會抗議,2到99樓的一樣抗議,理由是不方便,我的機 汽車 要放哪裡,請政府規劃出來且要免費,不可以離我家5公尺距離。

2.鼓勵新建物留騎樓當人行道會阻礙政府自蓋人行道的進程。
政府說蓋沒有用的人行道,又不可以增加政績且 預算只能編少少不能像 蓋新馬路預算xxx億起跳,結果就是流標

結論請繼續保持 騎樓亂象,車輛撞行人,才是台灣人的特色。台灣No.1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加民眾可檢舉項目,騎樓停車也納入。交通部表示,考量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需配套及時間,在地方政府配套尚未完成前,騎樓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不過仍依規定罰款600元至1200元,預計月底公告實施。
交通部昨(16)日在行政院公報資訊預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修正草案,交通部指出,實務常見整條道路因有騎樓停車,車主頻繁被檢舉,除依規定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需併記違規點數一點。但在地方政府配套尚未完成前,暫緩記點,但仍依規定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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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話政府是鼓勵屋主把自家騎樓裝上鐵門圍起來停車不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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