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將3度入獄!越南噁油製頂新食用油削1億判9年2月定讞

頂新製油公司2012年至2014年間,向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劣質油品,精煉製成食用油販售,不法獲利逾1億元,時任董座魏應充被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71罪,法院2019年先針對其中部分犯行判他4年8月定讞,魏服刑後於去年1月獲假釋。最高法院今針對他其餘犯行依《食安法》販賣假冒食品罪及《刑法》詐欺取財罪,判刑4年10月,另外,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4年4月,合計9年2月定讞,這也將是他第3度入獄,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

判決指出,依據頂新集團相關會議紀錄,時任負責人魏應充對於油品的溯源管理事項有具體指示,而總經理陳茂嘉也曾前往越南勘查及輔導提供劣油的大幸福公司成為戰略夥伴,因此認定魏應充與前後任總經理常梅峯、陳茂嘉均可預見從大幸福公司進口的豬、牛油脂原料,欠缺可供人食用的品質,卻仍收購再添加其他品質較佳的原料油,於頂新公司屏東廠精煉製成產品,銷售給其他廠商或轉售消費者牟取不法利益。

法官指出,供人食用的產品及原料都受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若原料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就不能製成供人食用的產品,食品業者除了要自行檢驗確認原料品質,還須對原料供應商進行稽核,或原料供應商可提出合法的來源證明,才能認定原料適合供人食用。

因此,頂新向大幸福進口的劣質原料油,縱使精煉之後符合CNS國家標準及食用油脂衛生標準等規範,也不能認定產品可以供人食用。

法官認定魏應充枉顧社會責任及消費大眾身體健康,收購不可供人食用的油品,精煉製成食用油產品販售,嚴重影響食品衛生安全及消費者權益,並使部分廠商因誤信頂新公司而採購油品,受到損害,消費者也因誤食假冒的食用油產品,衍生許多消費糾紛,且因消費者喪失信心不願購買而退貨或滯銷,造成商家重大損失,嚴重影響我國食品安全。

最高法院考量頂新公司已與部分廠商達成和解,又與代表受害消費者的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達成和解,因此維持前審見解,今將魏應充判刑4年10月,另判刑4年4月可易科罰金。

此外,前審判頂新公司罰金1億50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7467萬7824元,頂新對此上訴最高法院,但合議庭認為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頂新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因此今天駁回。

魏應充首次入獄是因味全混油案被智慧財產法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刑2年定讞,入監服刑500多天後,2018年12月18日假釋出獄,但他後來又因頂新劣油案部分定讞,2019年底再被判4年8月定讞,隔年1月再度入監服刑,去年1月假釋出獄。














魏應充將3度入獄!越南噁油製頂新食用油削1億判9年2月定讞







只要魏家持有味全的股票一天,就不買味全的股票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2022-08-31 22:06 發佈
這時候我都很羨慕美國
不知道是法律還是法官的問題
完全沒逞罰性賠償
為什麼不能直接倒閉
財產全部轉為食安研究
tom7615

對!符合CNS國家標準...也不能認定產品可以供人食用。米豬 核食...能嗎?[打氣]

2022-09-01 7:57
pcian

tom7615 樓上神回 [100分]

2022-09-01 10:32
判刑判重點,這才有辦法讓人不敢在以身試法
自從過去知道這位魏某人的行為後,不再買味全的產品
黃金手指 wrote:
只要魏家持有味全的股票一天,就不買味全的股票
什麼爛法律.假油害台灣多少人得大腸癌.應該關到死
skycity51

有錢人最怕關,只要能確實關足他9年,他也差不多死了,但這是不可能的事。而且錢還在他家,換人享受而已...

2022-09-01 9:12
想請問魏是在外役監嗎?
記得新聞好像有報導過
這種人即便坐牢還是爽爽過日子
實在沒天理
若已經知道來源的原料不適合食用,這等於是慢性集體謀殺.
allenmu318 wrote:
若已經知道來源的原料...(恕刪)


民進黨應該要爲頂新翻案

以現在民進黨的巴西過期蛋同樣標準,越南噁油並沒有問題
樓主幫義美護航也太盡心竭力

把陳年往事挖出來比對
黃金手指 wrote:
因此,頂新向大幸福進口的劣質原料油,縱使精煉之後符合CNS國家標準及食用油脂衛生標準等規範,也不能認定產品可以供人食用。


核汙染水呢???
ION.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