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說明會跟公聽會大家要去參加啊!免得被暗槓了!
翁柏宗指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條文預計在 6 月底前在 NCC 網站公告,對外預告 60 天,規劃在 7 月、8 月辦理 3 場公開說明會及 1 場公聽會,若有需要也可能加開。
Note:NCC 指出,所有規管平台都必須負擔 8 大基本義務,包括資訊揭露、指定代理人、公告服務使用條款、透明度報告等,違反義務可開罰 5 萬元到 50 萬元。不過主要管的是營利機構,批踢踢屬於非營利組織,還要再研議是否納管。
NCC 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Facebook、YouTube 將納管 | TechNews 科技
https://technews.tw/2022/06/29/digital-intermediary-services-act
NCC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臉書、YouTube等平台將納管,業界盼避免政府干涉網路言論自由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69041
vn51 wrote:中天Youtube頻道瑟瑟發抖~~~~~
NCC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臉書、YouTube等平台將納管,業界盼避免政府干涉網路言論自由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iijima_ai wrote:
中天Youtube頻(恕刪)
中天只是平台上言論的其中一個而已,而且是最不重要的一個,
這次是把所有平台都列管,甚至可能列管 dcard ptt 這種用戶討論平台,這些平台會有四大義務,違反單一義務罰款 100萬到 1000萬。如果有人檢舉,使用者內容必須透過平台自律檢視,平台內容是否違法,不是由 NCC決定,而是各部會決定。
也就是是說以前箝制言論的方式就是派網軍洗板、威脅提告社違法,只能針對事件或單一個人威脅,成效太差。現在可以檢舉透過對平台罰款的施壓,讓平台進行言論自我審查,可以全面性的消滅政府部會所不想要出現的言論。根據該法草案最新規定,線上平台業者若未提供指定代理人且限期未改正,或情節重大、未配合加註資訊限制令等,NCC可以要求寬頻網路提供者,中斷其提供予中介服務平台的通訊傳遞,也就是所謂的中斷連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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