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侍衛是合法執行勤務,讓對方別再尾隨跟進保護對像,你也相提並論?保六總隊指出,王金平座車於2日上午9時40分甫下國道一號三重交流道,往蘆洲空中大學方向行駛,於三重區三和路上時,遭民眾駕駛賓士車輛,多次尾隨跟車、逼車。保六總隊表示,王前院長隨扈人員因不明對方身分、意圖,為維護警衛對象人身及行車安全,遂在車內取出槍械於胸腹處警戒,並於該車接近時出示警察服務證貼於擋風玻璃處,同時要求駕駛亮起車輛警示燈。
逍遙不敗 wrote:王金平侍衛是合法執行...(恕刪) 如果一樣情形發生在一般民眾身上,一般私人保鏢遇到對方想要做跟王金平新聞上面一樣尾隨老闆的車只能等管區都不能亮武器跟槍枝,亮槍跟武器就要被法辦,真是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