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斗大的標題寫著:
男大生擦撞海神 慘遭狂毆命危!母痛哭:台中治安怎麼了
心想,這惡少也太過份了吧
小小的擦撞,居然把對方打成命危
直到...看了"擦撞"的新聞畫面
哇哩!!!!這叫擦撞!!!!
這種鬼切,是謀殺吧
另外一台車如果沒降速閃開
或者那個車道有摩托車
那個鬼切可能就帶走好幾條人命了!!!!
結果這兩天的新聞通通用擦撞來形容
害我被風向都帶偏了
還好有看到車禍的影片
不然,還真以為全都是富少的錯




那個富少,大概是想到自己差點因為鬼切被上天收走
突然腦袋發熱,整個爆發了
當然
把人打成那樣
該負什麼法律責任就依法辦理
這沒什麼好說的
但同樣的,那個鬼切
一個是用手打殺人
一個是用車打殺人
用手打殺人的該辦
用車打殺人的也應該照辦吧
但目前一面倒的只檢討打人的
卻很少有檢討用車謀殺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