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說,當然要尊重民意展現及最終結果,但過程中有地方勢力介入的影子,不禁讓人聯想政黨惡鬥蓋過立委表現以及對地方的實質服務,令人可惜,未來選罷制度門檻值得再思考。 文章一出,卻引來大批網友留言,表示「降低罷免門檻的是民進黨,現在砸到自己的腳又想改」….. 2016年民進黨完全執政後 為繼續推動「割闌尾(藍委)」,主導選罷法修法,大幅將原的罷免通過門檻「雙二一」制(選舉人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投票人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大幅下修為相對多數,但同意票須達選區總選舉人數四分之一 民進黨昔日更多次表態 門檻現無修正必要。 這恥度….真是太厲害了!
coolsnow wrote:3Q這次就算是照舊的(恕刪) 如果按舊法要同時達到雙二一就是有一半人出來投票 投票給果一半人同意罷免這次台中選區有29萬人按舊法要有14萬人出來投但只要支持3Q的7 萬多人不出來投即使有10萬人出來投票贊成罷免還是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