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些人士在山上砍樹生火的案子被檢察官起訴了
今天不是要跟各位討論是非
而是要討論一個更大的問題
為何現今社會不允許「人」脫離社會去山裡面當原始人?
從這次的案子很明顯可以看出,如果一個人想去當原始人,那勢必得在森林中採集、打獵、生火
但依照國家的法律,這些行為又會被判刑
於是這個人又會被抓回人類社會受審
我覺得國家應該規劃一個區域給想當原始人的人進去當原始人,進去前要移除身上所有的現代物品,進去後法律就是叢林法則,弱肉強食、適者生存,不會有任何形式的救援、支援,外界俗人禁止與該區域內的人接觸。
大家覺得這樣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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