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豪宅案呢? 李佳芬家族的砂石事業案呢? 還有人關心後續嗎? 還是因為鳳凰都飛了,來了一堆雞? 黑人家裡也放蘭花? 挖石油?摩天輪? 說他一天到晚喝得醉醺醺? 此外帶職參選總統有違法嗎? 違了什麼法? 還是韓國瑜在任內有貪污舞弊? 韓國瑜支持者都是蟑螂、智障、白癡、喜憨兒?? 這就是令550萬支持者憤恨難消的地方 要跟你們沒完沒了 現在有人說要和解,要講團結 省省吧
肉粽鬼屋 wrote:帶職參選本來就沒違法(恕刪) 罷免市長當然不違法但是明明選罷法寫的很清楚滿1年才可以啟動罷免,有人未滿一年僅僅3個月不到就啟動,這違法不違法?明明選罷法中超出30塊小物算賄選,130塊的乾洗手卻無事,而30塊也從標準成了不是絕對標準,做這種事和做出不是絕對標準這種解讀,是否違法?在法務部不知情也未同意的前提下,公民團體使用法務部LOGO,這是不是偽造文書,違法不違法?程序正義不存,違法亂行以民主為名就可以被護航,有何顏面口喊法治和民主?為了民主違法也可以不算違法?這種邏輯是法治還是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