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領土變更修憲提議之可行性
因
1.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從中華民國中獨立
2.蒙古國已獨立
3.大陸地區暨外蒙古等地已非中華民國領土
盼望
1.讓政府領土與組織正常化。
2.正視中華人民共和國佔領之地已經不在中華民國統治之下的這事實。
3.承認領土只有台澎金馬與南沙群島等事實,凝聚國人意識,降低政治紛爭。
4.認清中華民國之國土僅剩臺灣及其他離島地區,在做任何訴求時,皆應考慮到其他離島之人民。
所以是否能書信立委就此推動領土變更修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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