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有個重要前提條件,「接受中國指示、委託或資助,並有具體犯罪情事」,不會因身分而被處罰。
媽祖進香,領錢聽命,影響選舉公投,才是違法,說中共好話,不違法
宗教交流,領錢聽命,影響選舉公投,才是違法,說中共好話,不違法
台商台生,領錢聽命,影響選舉公投,才是違法,說中共好話,不違法
只有 私通中國,受中國指示、委託、資助,影響選舉公投,並有具體犯罪情事,才會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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