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us0827 wrote:先讓子彈飛一會~但結...(恕刪) 就看報導的內容是否超過監察院的財產申報資料,但南港房產從預售到最後決定不交屋轉賣出去這段期間他們兩個都不是公職人員沒有申報義務,要說沒有國家機器介入? 除了1450之外恐怕沒人信了!
石帝霸 wrote:就看報導的內容是否超...(恕刪)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16 條申報人喪失第二條所定應申報財產之身分者,其申報之資料應保存五年,期滿應予銷毀。但經司法機關或監察機關依法通知留存者,不在此限。前項期限,自申報人喪失所定應申報財產身分之翌日起算。記者間接證實有國家機器
石帝霸 wrote:2019.11.15...(恕刪) 明明就買的起郭台銘家的廁所!真是一點都不加分~不過也是這招跟民進黨的方式一樣民進黨說自己是清濂~結果貪的很什麼一樣說自己庶民~結果現在說庶民也可以很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