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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還搞不清楚去年同志結婚公投是在投甚麼東西嗎?

不是我要幫小英說話,因為民進黨真的很爛,
而是你們要攻擊之前,至少要先搞清處狀況吧,
下面連結看一下....
700萬人公投反對同婚 | 同性戀為什麼還能合法結婚?


司法院大法官於2017年5月24日(公投之前)做成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現行《民法》中「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顯屬立法上之重大瑕疵」,抵觸《憲法》第7條人人平等及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相關機關應於2年內完成修正,如何修正屬於立法形成範圍;即便2年後修法未完成,同性伴侶仍可直接登記結婚。

公投的題目是怎麼修,要用民法還是專法,
而不是可不可以結婚。

第10案(婚姻限一男一女)
主文: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結論:維持現狀

第12案(同性伴侶專法)
主文: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結論:制定同性「婚姻專法」
2019-10-29 9:56 發佈
因為公投前就被大法官解釋
所以公投不可以違背大法官的釋憲,命題被強制修改
結果就是幾個大法官比700多萬民意重要
簡單回你,人的智力測驗是很平均分布的,有高的自然就會低於中位數,
那還有一點就是懶人很多!
大法官好大好了不起
民法是差不多百年前設立的東西
當初根本就沒想到同性戀的問題
大法官直接簡單宣布違憲
就沒收現在所有公民的意志
THE666 wrote:
不是我要幫小英說話,...(恕刪)


同不同婚我是沒意見

但我就是賭爛蔡英文無法無天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知道啊!這兩題就是反同婚呀,

所有的同婚團體都號召反對這兩題,

怎麼公投過了這兩題變成挺同婚了?

我也想不通耶,樓主你知道嗎?


THE666 wrote:
不是我要幫小英說話,...(恕刪)
法律的形成,應該先有共識,再成為習慣,再成為法律。
很可惜,大法官在社會還沒有充分討論、共識都還沒有形成之前,就做出憲法解釋。
hs5547 wrote:
大法官好大好了不起
民法是差不多百年前設立的東西
當初根本就沒想到同性戀的問題
大法官直接簡單宣布違憲
就沒收現在所有公民的意志


大法官說違憲就違憲

在台灣大法官大於一切,然後15席大法官蔡總統提名11人

人民連不同意同性婚姻的權利都沒有,這就是綠營的民主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
我不小心 wrote:
大法官說違憲就違憲
在台灣大法官大於一切,然後15席大法官蔡總統提名11人
人民連不同意同性婚姻的權利都沒有,這就是綠營的民主


沒錯,你可以這個理由來攻擊蔡英文,

但是很多人還是以為同志結婚是不符合公投結果,
根本是搞不清楚狀況。
THE666 wrote:
抵觸《憲法》第7條人人平等及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

接下來換 "多元成家" 了!
有沒有要推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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