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要幫小英說話,因為民進黨真的很爛,
而是你們要攻擊之前,至少要先搞清處狀況吧,
下面連結看一下....
700萬人公投反對同婚 | 同性戀為什麼還能合法結婚?
司法院大法官於2017年5月24日(公投之前)做成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現行《民法》中「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顯屬立法上之重大瑕疵」,抵觸《憲法》第7條人人平等及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相關機關應於2年內完成修正,如何修正屬於立法形成範圍;即便2年後修法未完成,同性伴侶仍可直接登記結婚。
公投的題目是怎麼修,要用民法還是專法,
而不是可不可以結婚。
第10案(婚姻限一男一女)
主文: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結論:維持現狀
第12案(同性伴侶專法)
主文: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結論:制定同性「婚姻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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