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不可以
但是我們出差去恭迎香港殺人犯
可以喔
你不要來啦 我去接你
台灣人就是客氣有禮貌
不讓客人自己辛苦來台灣
還要派出接機團
一路護送回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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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招!陸委會發函港府 要求同意我派檢警赴港押解嫌犯
反送中事件的「導火線」、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要到台灣自首,遭蔡政府拒絕,但日前法務部說,此案沒有拒收問題,只要陳同佳在中華民國境內出現,會立即被逮捕。據了解,陸委會今天(22日)下午已透過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發函給港府,內容強調,鑑於港府因為各種政治理由,無意為受害的香港市民伸張正義,我方選擇在執行期滿之前,要求港府同意台灣明天派檢警到香港押解嫌犯。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上午受訪表示,這個案子兩邊都有管轄權,但殺人的人在香港,被害人的家屬在香港,香港應該立即進行審判,不該讓司法有空窗期。蘇貞昌強調,過去要求香港司法互助,港府完全「不理不睬」,現在態度丕變,台灣絕對不會陷入中國的圈套。陸委會今天下午5點,也將再度開記者會,說明我方立場。
不過前總統馬英九痛批蔡政府軟弱,他說,通緝的殺人犯要投案,不管在哪裡都應該要接受,不然幹嘛通緝?香港法律對境外發生的刑案沒有管轄權,如果要指稱嫌犯「在香港就起心動念想要殺女友」,那應該拿出證據,否則犯罪地幾乎都在台灣,主要偵辦的應該是中華民國。
前副總統呂秀蓮也批,呂秀蓮說,台灣要彰顯國家主權,好不容易有機會,怎麼就退縮了呢?台灣應該把球接下來;不幸的事情在台灣發生,外國人在台灣犯罪,政府卻要逃避司法責任,因為沒有互助條約就不彰顯主權。如今香港願意不堅持,接受台灣的管轄權,那當然要好好處理啊。她強調,接下這個案子,用台灣的司法程序審給香港看、審給全世界看,彰顯台灣的司法正義,不是很好嗎?怎麼心虛呢?
香港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今早批評台灣拒絕接收陳同佳「匪夷所思」,呼籲不要讓政治凌駕法治。(吳紹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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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什麼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