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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封存 台電共賠奇異56億元

昂貴的分手費!核四封存後爆發履約爭議,負責核島區與儀控系統的美商奇異(GE)向台電提出兩次求償仲裁。台電昨宣布,就第2次仲裁案與奇異達成庭外和解,給付2250萬美元(7.11億台幣)。如加上今年3月第一案判賠1.58億美元(約新台幣49億元),累計核四封存共賠奇異近56億台幣。

不會反映在電價

迫於反核壓力,核四在2014年4月宣布封存,因台電與奇異簽訂有「核反應器系統暨附屬系統、設備及服務(NSSS)」契約,當時停工後台電停止支付契約款項1.29億美元,奇異不滿乃向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院聲請仲裁。而當封存停工超過15個月,奇異依照合約可提出其停工損失,因此提第2起仲裁案,再向台電求償超過6600萬美元。

第一起仲裁結果今年3月出爐,台電敗訴賠1.58億,台電認賠付清。第2次仲裁台電眼看贏面太小,乃與奇異歷經5次折衝,終達成庭外協商和解,並將賠償金額殺到原求償的三分之一,給付奇異2250萬美元,此賠償已獲台電董事會通過。

對於這個大洞是否會由電價填補?台電發言人徐造華強調,早在2014年就針對核四封存編列後續預算案,涵蓋工程款、設備費用、停工損失等,此款項金額多少他說不方便透露,但錢絕對夠付。因此這些賠償不算在電價公式因子裡,對2019年公司損益無重大影響,不會反映未來電價。

與奇異已無爭議

對於認賠殺出,徐坦言,因為核四停工這麼久,國外仲裁已判定有停工事實,內部評估第一案已輸,第二案要贏的機率很小,換算賠償加上大筆律師費金額會很大,因此決定不撤仲裁,採庭外和解。這次賠償後,他強調與奇異再無任何爭議案件。

核四斥資2838億興建,目前進入封存第5年,僅編列少數經費維護,立院曾決議要求2020年底前全數移出核四燃料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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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燃料棒外運,核四蓋廠成本3000多億

這筆帳都要算在民進黨頭上!!!!!!!!!!!!!!!!!
2019-05-31 12:01 發佈
把反核的家裡抄一抄來賠這些錢吧,這些錢可以做多少社會福利,X的...
魯拉拉拉 wrote:
昂貴的分手費!核四...(恕刪)
魯拉拉拉 wrote:
昂貴的分手費!核四封...(恕刪)

林大聖人呢?
一群家裡窮到被鬼拖走的幫幫吃香喝辣的垃圾護航,現在又要賠錢
封存不就馬前總統政府作的對嗎?
那要不要看看?
kantinger wrote:
封存不就馬前總統政府...(恕刪)


這說法跟那個s開頭的1450一樣無賴

魯拉拉拉 wrote:
昂貴的分手費!核四...(恕刪)




全世界應該比咱還大頭吧?

爾食爾祿、民脂民膏矣

經濟規模損失,多少個兆?難以估計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魯拉拉拉 wrote:
昂貴的分手費!核四...(恕刪)
全民共享.

大家都有份.

恭喜民進黨發財,豬狗禽獸買單,,,

Ste100 wrote:
全民共享.大家都有...(恕刪)




老舊機組

……重啟

……重啟

安咧干賀?

核四……重啟吧!亡羊補牢、尤未晚矣!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前空軍士兵江國慶遭槍決冤死,國防部賠償江家一億零三一八萬五千元後,向時任空軍作戰司令部中將司令的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六人求償八八四四萬餘元;高等法院前年八月認定,全案因抓錯人及違法取供,陳肇敏和辦案人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與江被判死刑有因果關係,判其中五人應賠償五九五七萬元,其中陳肇敏及前空軍反情報隊中校柯仲慶應各賠償一四七四萬元為最高;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請比照本案例, 廢核四一干人等通通求償。
怎麼我記得
封存核四的是馬總統
當時立法院國民黨還是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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