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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小英的司法改革 ? 邱太三為逃稅名醫「陳情」調查報告認定他「關說」

邱太三為逃稅名醫「陳情」 調查報告認定他「關說」
出版時間:2019/04/02 21:25


前法務部長、現任總統府國安會首席諮詢委員邱太三,捲入名醫逃漏稅5億元案關說疑雲。高檢署晚間公布調查報告指出,依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證述,邱太三邀他3月18日餐敘,席間向他「陳情」名醫逃稅案;邱太三則供稱,他只是基於好意「提醒」。但調查小組報告認定,邱太三的「提醒」屬於「請託關說」,而彭坤業未依規定通報,還直接對所屬檢察官下口頭指示,作法失當。法務部官員表示,將等收到正式調查報告再研議處理。

高檢署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彭坤業證述稱,3月18日晚間,邱太三以國安諮詢名義約他餐敘,席間談及參審、陪審等相關議題,最後要離開前,邱太三向他提及本案,稱桃園地檢署起訴壢新醫院院長逃漏稅案,公訴檢察官一開始同意要認罪協商,後來又反悔,當事人心情很浮動,邱太三認為公訴檢察官出爾反爾,嚴重影響司法公信力,而邱太三這些「陳情內容」只有口頭,沒有書面紀錄。

邱太三接受約談時表示,當天只是基於國安會諮詢委員職責,和彭坤業談司法改革及桃園地檢署人力問題,談到本案是基於好意「提醒」彭坤業,且本案只是他與彭坤業提到的一小部分,因為他先前在張煥禎在場的一個喝下午茶的場合,有他人向他詢問「認罪協商檢察官是不是可以反悔」的問題,他認為檢察官只有在被告不履行條件時才可以撤回,才好意「提醒」彭坤業。至於下午茶當天何人向他詢問,邱太三稱「不方便說明是誰反映」。

調查小組認定,邱太三的「提醒」已涉及檢察官對於認罪協商進行與否的具體決定,且承辦本案的陳姓公訴檢察官,當時已經認為和辯護人對協商條件無共識,決定不再協商,事後卻因此接受彭坤業的指示繼續協商,顯然已經屬於「請託關說」。

調查小組指出,根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規定,民眾陳情應以書面或言詞向各機關提出具體陳情內容,但彭坤業接獲邱太三的口頭陳情後,非但沒要求邱太三依法定程序辦理,還以口頭指示襄閱主任檢察官楊挺宏處理本案,除了要求承辦的陳姓檢察官應完成認罪協商程序,另稱「若檢察官不方便開協調會,主任檢察官或檢察長可以出面主持」,導致公訴主任檢察官蔡正傑及陳姓檢察官主觀認為是「檢察長指示一定要與被告及辯護人達成認罪協商」,彭坤業也自承「擔任檢察長期間,沒有開過類似會議」,可見彭先前未有召開類似會議前例,此指示失當。

另外,公訴主任檢察官蔡正傑未先呈報檢察長及襄閱,就自行指示另名李姓檢察官協助承辦的陳姓檢察官處理本案公訴蒞庭事務,導致外界誤會檢察長指示撤換公訴檢察官,也使李姓檢察官在處理本案的程序責任不明,此舉也不妥適。

至於襄閱主任檢察官楊挺宏部分,調查小組認定他依照彭坤業的指示執行職務,沒有違法失職的地方,承辦的陳姓檢察官及被指示協辦的李姓檢察官也無違失。(顏凡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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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2 21:58 發佈
大家上法庭的時候如果有委屈
都可以找邱太三幫忙提醒一下檢察官

fbi0072653 wrote:
邱太三為逃稅名醫「...(恕刪)
本國法律關說無罪,

不信可以請立法院民進黨鞭柯建銘大老爺說一下親身經歷,

沒事,結案.....

Ste100 wrote:
本國法律關說無罪,...(恕刪)



個人真的欣賞黃國昌立委.

真的有在做事.

發個臉書就是在做事
立委好好當
什麼時候要發臉書叫阿扁乖乖回中監

i9456818 wrote:
個人真的欣賞黃國昌立委.

真的有在做事.


王柯案鬧得沸沸揚揚時,國昌老師應該還沒覺醒吧
fbi0072653 wrote:這就是小英的司法改革 ? ...(恕刪)

一堆該查的都還在趴趴走


司法改革 大失敗

邱太三 神隱了

噁爛

逃走了

i9456818 wrote:


個人真的欣賞黃國昌...(恕刪)


就事論事,

黃公開罵邱施壓關說,應該肯定

不過之前馬揭露國會議長司法關說

也沒見黃聲援馬痛罵喬王
說個笑話.2個爛蘋果..
1個果頭爛.1個果尾爛..
第3個蘋果又不成氣候..
你說怎麼選擇.真難選呀...
司法關說不斷.國.民2黨都是一個樣..
黃國昌立委直得肯定.不過要選總統尚待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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