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委員今天在自由時報第七版登報道歉了
勇於負責
蚵仔煎小弟 wrote:
段委員今天在自由時報第七版登報道歉了
勇於負責
勇於負責 ?



最高法院2018/8/10駁回上訴並定讞,判段宜康及魏明谷應連帶賠償100萬、登報道歉一天。
段宜康則在臉書回應表示,「鬼門開了該有報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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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傳媒 2018-08-10 <節錄>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段宜康在4年前,輔選同黨的彰化縣長魏明谷時,曾指國民黨彰化縣長候選人林滄敏,涉詐領教育部與體委會(今體育署)的補助款500多萬,當時段更說,「若是說錯,願意當眾吞下曲棍球」,而後經法院判決,認定林並無詐領,最高法院今天(10)駁回上訴並定讞,判段宜康及魏明谷應連帶賠償100萬、登報道歉一天,並刪除不實指控的臉書文章。
段宜康則在臉書回應表示,「鬼門開了該有報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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