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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批反同公投 聯合國官員:人權永遠不應付諸表決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台灣九合一選舉併公投結束,反同「愛家公投」三案大勝。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公共資訊部(DPI/NGO)執委會主席納茲(Bruce Knotts)近日訪台,今天公開批評此事說,「人權永遠不應該付諸表決」。

聯合國公共資訊部NGO執委會與我國「世界自由民主聯盟」(簡稱世盟)合辦「2018國際自由民主論壇」(2018 International Forum on Freedom and Democracy),會議主題為「全球民主永續發展目標與進展」。此次會議是公共資訊部NGO執委會首次具名與世界性NGO舉辦活動,將針對聯合國第16項永續發展目標「和平、公義及強健組織」加強合作。

納茲曾多次訪台,今天在論壇開幕式致詞時,首先指出全球合作主義的消退以及國族民粹主義的復甦,可能導向比一戰和二戰更嚴重的後果,呼籲世界共同面對。

但納茲話鋒一轉,針對台灣甫結束的公投案發表評論說,台灣憲法保障同性配偶的婚姻權,但少數基督教會挾金錢與政治影響力施壓,說服政府針對已經釋憲的婚姻平權議題舉辦公投。

納茲嚴厲表示,這也稱為民主,因為它要求民主程序判斷一群人是否應該享有法律規定的平等保護,「1930年代的德國也曾經出現這樣的場景」。因當時的德國國會通過「紐倫堡法案」,剝奪猶太人的公民權,猶太人此後不能選舉、教書、從軍、擔任公職,也被禁止與亞利安人通婚等,最終導致超過600萬猶太人,以及400萬的同志、吉普賽人與異議份子死亡。

納茲舉例說,如果舉辦一場公投,決定基督徒在台灣能不能做禮拜?或是允許基督徒做禮拜,但投票決定應該限定在星期四?他說,這些例子是想告訴大家,將人權拿來投票、由多數決定結果,是一件多麼荒謬的事。納茲強調,「人權永遠不應該付諸表決」,而這正是台灣對同性配偶所做的事情,並警示「通往死亡集中營的道路始於民粹民主的陷阱」。

對於納茲嚴詞批評,世盟中華民國總會理事長曾永權會後受訪表示,公投是直接民權,中選會審查通過,且經過投票已超過法定門檻通過。不過曾永權也強調,人權是廣泛、大家也要遵守的,或許各種國情不一樣,但「尊重人權的態度是一致的」,所以尊重納茲主席的看法。
2018-12-04 4:54 發佈

沒有顏色看天下事 wrote:
〔記者呂伊萱/台北...(恕刪)


聯合國非政府組織主席直接幫他升級成聯合國官員

真是優秀

而且完全狀況外

因為公投結果只是確立了用專法保障同性婚姻這點,並沒有禁止

扯到納粹更是亂七八糟,外國蠢蛋一個
那我們是聯合國的一員嗎?
不是嘛,那這句再還給這外國人
人權永遠不應該付諸表決
有本事先讓我們加入聯合國,而不是用表決的再來嘴
國際還說只承認一個中國,不支持台獨,還不快照做
ObiWong wrote:
聯合國非政府組織主席直接幫他升級成聯合國官員
真是優秀
而且完全狀況外
因為公投結果只是確立了用專法保障同性婚姻這點,並沒有禁止
扯到納粹更是亂七八糟,外國蠢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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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5348
已公開出櫃的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公共資訊部(DPI/NGO)的執委會主席納茲(Bruce Knotts),身兼基督教「一神普救派(Unitarian Universalist)」駐聯合國辦公室主席一職。
納茲自2008年起在聯合國致力人權工作,特別是有關同志等「LGBTQ」性別多元者的權益維護,甚至多次替深受「反同志法案(anti-gay bill)」之苦的烏干達同志族群在國際上發聲。而他與伴侶信奉的「一神普救派」,也被認為是基督教派別中較為自由開明的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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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好「同志」啊, 滿嘴的人權道德
既然納茲從2008年起就在聯合國致力人權工作
就該好好關心西方國家鼓動的阿拉伯之春造成的歐洲難民人權問題
如果只特別關注同志的權益, 無異是沽名釣譽的「同志」


TH2004 wrote:
國際不約而同批評台...(恕刪)


我也很認同人權不應該拿出來表決,就像犯人是否有罪不能用表決來決定,
但是奇怪,到底是誰發起這個公投議題的?然後選前一直叫人家兩好三壞?
以為自己的網路聲量大,一堆公眾人物都在挺,
卻忽略了台灣仍是保守社會這個事實,
結果選後才再說甚麼人權不該拿出來公投,
這種前後自相矛盾,輸了才在那邊尋求別人支援,
拜託,一開始根本就不該有這個題目啊,
那個綁教育的最讓人反感,自己怎麼都不檢討一下?

超級小任任 wrote:
我也很認同人權不應...(恕刪)


根本沒有在表決人權

只是在表決要用什麼方式保障同性的結婚權


ObiWong wrote:
根本沒有在表決人權...(恕刪)


我也很混亂啦,一下要大家支持,一下又說這是人權不該表決,
如果贏了就不會在那邊屁了,結果慘輸...

沒有顏色看天下事 wrote:
〔記者呂伊萱/台北...(恕刪)


是怎樣?

同志的人權就高於非同志的人權嗎?

何況公投是真接民權的顯示,跟人權扯上個鳥關係,

少把西方那種高高在上優越感強加在台灣人民身上


沒有顏色看天下事 wrote:
痛批反同公投 聯合國官員:人權永遠不應付諸表決
〔記者呂伊萱/台北...(恕刪)


聯合國?已經管到非成員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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