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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通免繳4億懲罰性違約金

年利用率沒達標非遠通錯? 遠通免繳4億懲罰性違約金

2018-10-19 19:59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遠通電收公司因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營運後年利用率未達契約訂定目標,被高公局按日開罰五十萬元,二O一一至二O一三年累計四億餘元懲罰性違約金,但遠通電收不服,提告主張「懲罰性違約金債權不存在」,台北地方法院判遠通電收勝訴,免繳四億2750萬元,可上訴。

遠通電收主張,2007年和高公局簽訂契約,由公司負責ETC建置、營運、維護、操作和行銷服務,但高公局2011年發函表示公司未達契約條款中訂定的電子收費分年利用率第3年度45%的目標,公司因此提出解決方案;未料,高公局2012、2013年三度發函,再指公司未達第5、6年度年利用率65%、70%的目標,按日開罰50萬元,2011年至2013年累計4億275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遠通電收認為,當初為改善使用率,提出改善方案,多投入21.5億元成本,違約金應該減為0元,應免付違約金,故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懲罰性違約金債權不存在」。

高公局則抗辯,依照契約規定按日罰款並無違誤,且否認遠通電收有21.5億損失一事,認為影響遠通電收財務原因甚多,不能全算在改善ETC方案上,請求法官駁回訴訟。

法院認為,高公局雖認為利用率未達目標,是因遠通電收服務品質有缺失,但高公局未舉證,認定利用率落後情形不符合違約要件,遠通電收請求有理由,判決遠通電收勝訴,免繳懲罰性違約金,「懲罰性違約金債權不存在」,高公局也無法以此債權對遠通電收聲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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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八...蛋...
2018-10-19 21:50 發佈

stoak wrote:
年利用率沒達標非遠...(恕刪)
一定要凹成債權不存在的啊.

債權若存在,就間接再次證明當初遠通的違約.

違約,etc就不該還是遠通在經營.

遠通若失去etc,蔡總統如何下台?
所以這是指10多年來的遠通弊案是一場鬧劇?
涉嫌弊案廠商的系統居然能一直用,真是服了這個政府




蔡英文力保「熄燈會」翻盤

蘋果日報

蔡英文力保「熄燈會」翻盤
出版時間:2006/03/25

交通部原定停用ETC,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介入翻盤。資料照片
跌破眼鏡
ETC大翻盤,遠通續營的決定讓人跌破眼鏡。交通部官員透露,昨天下午幾乎敲定ETC停辦,和遠通合議終止合約,但傍晚五時臨時傳出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等人力保ETC,交通部會議中斷一小時,六時確定翻盤,行政院接受遠通提出有條件免費方案,至此大勢底定。

原定下周終止合約

官員表示,遠通電收提出的新修正方案被認定與原提方案差異不大,昨下午在郭瑤琪主持會議下,幾乎敲定終止與遠通合約,並規劃現有ETC只能使用到三月三十日晚上十二時;三月三十一日前希望達到和平協商終止合約,「不料,五點多行政院傳來訊息,要求會議停頓,當時大家就有心理準備可能翻盤,等了一小時,行政院指示確定由遠通續營。」蔡英文當時在行政院找遠通電收董事長徐旭東就ETC案開會,會中,蔡英文要求徐旭東保證,所開條件都不會跳票,徐當場允諾,因而成為此次翻盤關鍵。
對此,新聞局長鄭文燦表示,不知道這個事情,「是官員隨便講講的!如果有人這樣講,請他『具名』說。」鄭文燦指出,交通部根據「公共利益、高速公路收費e化及保障消費者最大權益」原則,充分考量及評估後的決定,「行政院表達支持」。
另外,在野立委質疑ETC方向逆轉,是總統府介入所致,總統府幕僚對此傳言斥為「子虛烏有」。
李姿慧、政治中心
etc當初那個obu真的很扯
如果不是政府強迫裝的部分
我看裝機率30趴都不到
行賄被抓到
裝機率又低
還能繼續營運
遠通真的官商勾結的最強示範
法官都這樣判
你們是不是覺得法官就要跟你們判的一樣
不一樣就可以在那邊叫
難怪你們不是法官
「高公局未舉證」......

這可絕了。上法院了,利用率未達標,高公局未舉證?是「不想舉證」,還是因為使用率的統計資料全是遠通給的,所以「無法舉證」呢?

還可上訴,那麼,高公局會上訴嗎?廠廠廠......

GDC1 wrote:
「高公局未舉證」....(恕刪)
高公局每次都舉著白旗打遠通,

上次(平信費用一億多),高公局也是不上訴,,,就走過場,,,

sssssssssssssssaaaa wrote:
法官都這樣判
你們是不是覺得法官就要跟你們判的一樣
不一樣就可以在那邊叫
難怪你們不是法官
嗯....那你是法官

GDC1 wrote:
高公局未舉證?是「不想舉證」,還是因為使用率的統計資料全是遠通給的,所以「無法舉證」呢?
總之....祝高公局全家都不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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