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80901/1422352/集權國家法官判:正當防衛,無罪釋放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60518/37221167/民主法治國家法官判:防衛過當,判刑.....到底誰在保護人民?
掉刀之後,被砍了兩刀,然後說車上有槍,叫拿刀的人別動,要斃了他。str點太高, int 忘記點了。正当这时,刘某某的刀凑巧用力太大,刀飞出落地。于某某称,“我觉得反正都要死了,拼命算了,不求人了。就去抢刀,抢到了,赶紧刺他二刀,他说车里面有枪,叫我别动,等他拿枪来毙了我,我就追上去猛砍,直到他倒下去。”据悉,于某某事后一直紧紧握着刀,直到警察来才松开。
台灣的防衛過當是,對方可以讓你死你不能讓對方死不知道01有多少人有被攻擊過?有的話就能理解當下的情緒被攻擊當下只能使出全力抵擋阻止攻擊,哪還有餘力讓你考慮如何不防衛過當台灣的法官又沒被攻擊過,用他個人的自由心證來判防衛過當(反擊攻擊者不能比傷害你還重)真的有趣
這個真的是不多砍幾刀不行,很慶幸的是拿武器出來威脅人的先死以後台灣那種行車糾紛,喜歡把車上武器拿下來的人要注意一點,這種行為等於是把別人逼到死角,被反殺是應該的YouTube上很多拿武器下來,反而被撞死的片,最後大多判正當防衛flyingf wrote:掉刀之後,被砍了兩刀,然後說車上有槍,叫拿刀的人別動,要斃了他。...(恕刪)
finepupil wrote:為民除害開車不爽就...(恕刪) 這個人被肉搜了2000年離家後到2018年有8年在坐牢還能開寶馬車,做老闆一個大字不認識幾個,沒家庭背景,靠一個人有房有車有女人還有大把鈔票可比許多網路黨工薪水強多了他的社團連結都被人找出來了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5VpRtItdik
台灣恐龍:對方拿刀不一定要殺你,你要先證明他確定要殺你你才能反擊。他若是用刀刺你,你為什麼不空手奪白刃,再制服對方就好?或是大聲喝止對方,讓對方知難而退?你選擇反擊應該準確拿捏力道,攻擊對方非致命位置如頭髮末梢或是指甲,讓對方喪失攻擊能力而又不受傷所以判決有罪,還要賠償拿刀殺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