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高、昇」
球證、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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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犯罪事證是什麼????
馬英九拿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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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今全案偵查終結,依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背信等罪起訴馬、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等6人。檢方指出,馬、張、汪三人均學養俱豐,深諳法律、財務金融專業與行政程序。馬掌握國民黨最高權力,支配財產,理應發揮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將此鉅額財產依循國家法令途徑,以合法方式處理造福國人,卻惑於權位,密室暗議,私相授受財產。
檢方認為,被告也知其所為設有違法犯紀之實,仍心存僥倖,委請法律、財會等專業人員,或佈置層層機巧名目與程序,遮人耳目移轉財產;或臨訟演練避罪循詞;或預置6000萬元鉅款以備訴訟。被告3人雖機關用盡,力謀脫罪,然法網恢恢而不漏,本案歷12年,經檢察官查悉上情,事證明確,犯行足堪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