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邀集專家召開「國血國用諮議會」,會中決議將「5年內曾有男男性行為者」、曾吸毒者的捐血規定放寬為「暫緩捐血6個月」,今年3月預告修正"也就是說,"原本的法律是規定終身不得捐血的,現在要改為男男性行為完,六個月後就能捐血了"。執政黨拼經濟沒半點進度,開放男同志捐血倒是開放的蠻快的嘛~民進黨又一德政,男同志捐血捐好捐滿
陳時中強調,解除捐血禁令具有人權意義,因為用血安全關鍵並不是捐血者自己說了算,而是得靠血品檢驗來把關。陳時中說,目前血液基金會已有非常好的檢驗方式,可以確保血品安全,依篩檢經驗,技術幾乎是100%可以篩出問題血品,絕對比靠「自己宣稱」有沒有危險因子來的要安全及可靠。(編輯:黃于)1070613看不懂放寬資格是因為捐血人不足導致庫存量不足?只有這樣該放寬行為才有意義而人權意義是關你衛服部什麼事?在理來說根本就不用突顯做你的本份把關就好會被提出一個本來就不是本業也不必要的事想必只是藉口或迎合某些人的人權主張可是這些理由跟前面一直強調的"專業"與"技術"把關無關至於這保證說話一點都不科學也不實際屬於信口開河等級你個人是能保證甚麼?事實上就是有人輸血中標相關人等還去當首都市長是能負責個什麼屁?技術上100%也不等於實際上不會產生只要是人就不是百分百更何況還只是"幾乎"要用理性風險可承受觀念那就拿出推論結果的數據出來而不是前面用理性作支持結論卻用感性訴求模糊問題本質再說兩者又不是相對的誰跟你說兩者不能通用不能併行?正常人都知道就算有政府與業者各種食品把關消費者要買菜時自己也要實際用眼手耳鼻來檢測各種食品外觀在此怎會用甲比乙準其他方式就能不必要之理?真是沒邏輯的鬼扯通常也只有在結果心虛時要強推才會出現一堆不倫不類不針對問題與疑慮的解釋類比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