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部長於東華校長任內(民國101年2月至105年1月)確實曾於104年8月呈報教育部多項兼職,但其報給教育部的資料中,擔任陳水來文教基金會的董事(董事長為慶富集團的陳慶男)任期為103年12月24日至106年12月23日。但核對該基金會3次異動日期101年3月1日、102年2月27日、104年5月27日,吳茂昆皆為董事。明顯看出101年、102年、103年期間並未呈報經教育部許可。故而,教育部於104年9月7日函覆東華大學時表示「案內所報兼職,部分係屬自102年4月即已受聘,嗣後請確實依規定程序及時辦理報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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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翻譯:
教育部說:你至少在102/4以前就開始當陳水來文教基金會的董事,怎麼104/8才來呈報,下次不要這樣了....
這個教育部長怎麼什麼事情都有份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