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52101314 wrote:
我記得小時候 法律...(恕刪)
很簡單就是 鬼島政府不想動下面藍綠+恐龍法官 更況一直沒有更改法律
造成一堆人來台灣犯罪!!! A錢當富貴真好!!!
每天看新聞 報紙
寫
每天抓吸毒 牢獄的公務員和警察加班想要賺更多錢 + 恐龍法官 抓人有文件就加薪水 抓放抓放 文件越多 薪水高養很多老婆
詐騙 有拿到更多錢 真的很棒 能當錢人 人人當然想要去做 就是這點政府都沒有改法律
開車撞死人 閃黃燈+閃紅燈 也能撞死人 交通部老頭子無視 並數錢爽爽爽~~~ 台北高架還能車禍真不簡單
水扁偷7億! 還能沒事
太多事件 我說不完... 很累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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