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沒錢的76歲許姓男子,提告要求長子每月給他5千元撫養費,但長子指控許男未盡人父責任,許男前妻也作證前夫對兒子不聞不問,但法官考量長子寫給許男親筆信雖有不少抱怨,卻也提及許男「你付出的照顧與關愛,那份感動佔據了我的心」等,認為許男仍有盡扶養義務,裁定長子每月須給5千元;尚可抗告。
許男表示跟前妻婚後育有二子,1997年離婚,現已年邁體衰也無謀生能力,又無財產,希望法院裁准長子自去年8月起每月給他5千元扶養費。年約30多歲的長子拒絕付錢,表示父母離婚後,約定由父親監護,但父親卻未善盡扶養責任,一切都由母親照顧,提供一切開銷,因此要求法院裁准他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
但許男卻提出長子寫給他的親筆信,辯稱長子是為了母親遺產,才站在母親的立場說話,長子在信中寫到:「從我出生懂事以來,你付出的照顧與關愛,那份感動佔據了我的心,困難時,你是我的助力,徬徨時,你是我的明燈。」長子也不否認有寫該封信。
長子更提及「你口中的一言一語在孩提的我來說,都代表這世界的真理,我就是如此的景仰,希望這是個延續不斷,醒不來的美夢」,後也痛責父親許男:「當知曉,你背著母親將她積蓄用以投資,卻有去無回」、「你培養我只是為了自己,在需要的時候要有所利用」、「你關懷我,只是為了要我忽視你的罪行」、「曾幾何時,你成為我的痛苦,摧毀了我的一切、人生」,也稱「你是我一生最大的福氣,也是最大的夢魘。」
前妻則證稱前夫對兩兒子不關不問,沒分擔家用,但法官考量長子在信中雖對父親諸多不滿,不過仍有感謝父親過往照顧、關愛與栽培,可見父親有盡扶養義務,且離婚後雖一度由許男監護兩子,數年後就改由母親監護,法官評量許男、長子現今經濟、生活狀況等,裁定長子須按月給5千元扶養費用。(孫友廉/新北報導)
怨父未盡責拒付扶養費 卻因一封信判兒要給錢
天下有無不是的父母 ?
小時候的英雄 變成 惡魔也不是不可能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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