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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停紅燈突遭撞酒駕男害1死1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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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酒駕害命又一樁!北市士林區今天凌晨2時許,一名許姓男子(23歲)酒後駕車,行經中正路、文林路口時,撞上前方雙載停等紅燈的林姓男子(28歲)及蔡姓女友(28歲),因撞擊力相當大,2人遭撞飛10多公尺倒地,機車也宛如廢鐵一般,但許男肇事後還想逃跑,附近民眾見狀,連忙報警並上前攔阻,警消趕抵,將這對情侶送醫搶救,但蔡女宣告不治,而林男重傷昏迷仍在急救中。

目擊者表示,當時與該對情侶在等紅綠燈,突然一輛銀色轎車高速衝撞這對情侶,事後駕駛還想逃逸實在很可惡,於是與附近幾名民眾上前追趕肇事車輛,也在中山北路、中正路口將男子攔下後,並包圍該車返回肇事地點,目擊者事後驚魂未定說「雞皮疙瘩到現在都還沒消」。

警消表示,該對情侶遭撞後,到場對蔡女進行急救,但送醫後仍宣告不治,另外林姓男子則意識昏迷,目前仍在醫院搶救。而警方對肇事的林姓男子進行酒測後,發現酒測值高達0.71毫克,甚至目前仍無法製作筆錄,警方大罵「醉到無法做筆錄,還敢開車實在很可惡」,將依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罪嫌偵辦。

最近酒駕肇事的事件也太頻繁了吧....
證明一件事,罰則太輕
所以凌晨跟5.6點這段時間還是少在外逗留
因為發生酒駕事件大多在這些時段
政府無作為只好自己小心點
2017-11-29 12:31 發佈
政府不是不作為,而是一直以來被酒駕撞死的人都是小老百姓,並不是大官跟權貴,跟那些大立委也非親非故,哪會覺得酒駕應該重罰。
你看那個孫穗芬意外出個車禍,大概半年後全台灣的人上車就連坐後座全部都得繫安全帶,效率有夠高。
菸駕會撞死人嗎?
煙都拼命漲,酒都不必漲,豈有此理!
酒的危害那麼大,
該漲價了,賣太便宜了,

seatree wrote:
政府不是不作為,而...(恕刪)


酒駕就把汽車當犯罪工具沒入,看你有多少本事喝一次買一台....



如果這樣,前2天那個開賓利的,喝一次被逮到,1000多萬就飛了!
已當局邏輯

吸毒處理不了..吸毒除罪化
芬普尼除不了..放寬標準

看來......(會酒駕)的加點油,就會有意外小驚喜
蔡政權對酒駕還要繼續袒護下去嗎?可惡!
金城路金城武 wrote:
新聞連結可惡酒駕害命...(恕刪)

金城路金城武 wrote:
新聞連結可惡酒駕害...(恕刪)


採取連座法了啦,管他家裡背景身世多淒涼,連同車上朋友家裡的人一起罰

看酒駕的敢不敢連累別人
如果今天我酒駕出人命了
只要丟一些錢,甚至兩手一攤,沒錢
也不會被關,更不要說什麼謀殺案

我為什麼不喝
跟朋友喝酒聊天多爽
喝到茫了再開車回家
人生多愉快
酒駕又不一定會被抓更不會那麼容易撞到人
幹嘛搭什麼小黃去,感覺很low,也很沒氣魄
準備一點小錢應付路上某個倒楣鬼就好了

社會都是這種氣氛
真的,阿呆才不開車去喝酒
強烈建議酒駕致他人死亡的酒駕犯一律死刑,販賣人口及販賣毒品的也一併辦理!!犯罪份子不應該享有人權,當牠門是畜生即可!!

電光老騎士 wrote:
如果這樣,前2天那個開賓利的,喝一次被逮到,1000多萬就飛了!^++^
.(恕刪)


對你我來講1000多萬是錢,對某些人來講可能也就是零頭罷了~

車是無辜的,酒駕者應該當場羈押7天,不可易科罰金,累犯者加重其刑。

酒駕肇事者,除當場羈押外,且按個人收入比例財產比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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