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個標題寫"陸軍空軍支援海軍。。。有罪嗎?"
但如果發生在2015年之前。
要花在陸軍、空軍的預算挪去給海軍用。。。請問有罪嗎?
再舉例,教育部把國小的預算挪去給國中用,。。。請問有罪嗎?
下面文章寫的真好,「公款公用」則是政客用來唬弄人民,幫助違法者脫罪的政治語言。
「公款法用」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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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法用 才是依法行政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3-06-09
記者施曉光/特稿
馬政府以「公款公用」、「公款私用」有別,主張讓違法「公款公用」的民代、教授除罪化。其實不論「公款私用」或「公款公用」,都不應該除罪化,「公款法用」才是依法行政的真義,「公款私用」違法是連小學生都懂的道理,至於「公款公用」則是政客用來唬弄人民,幫助違法者脫罪的政治語言。
行政院一心想為教授除罪,立法院則要幫地方樁腳民代除罪。後者吃相難看,不管私用、公用,都想比照政務官脫罪;前者雖然裝模作樣,有限定「公款公用」的除罪但書,其實只是用美化的名詞欺騙百姓,多少教授假「公用」之名行「私用」之實,內行人都知道。
審計部應該出來說說話,就算「公款公用」,如果發票內容與採購項目不符,這種帳能核銷嗎?教育部曾提供各大學「大學校院及教師辦理計畫經費核銷重要規定事項及作業釋疑」,甚至還以Q&A方式,明確說明研究設備、用人以及各類業務費用支用核銷規定,各政府部會也訂有委託補助計畫經費核銷注意事項,還能說「制度殺人」嗎?
即便現行制度下,「公款法用」或有僵化、缺乏彈性的實務問題,也應該從檢討經費動支、核銷制度著手,絕非便宜行事修正「會計法」,一概以「公款公用」四字,遂行美化全面放水之實。
一般基層公務員、民眾報帳不實觸法要罰,為何民代、教授要有除罪特權?相較小民、基層公務員,這些民代、教授的法律標準難道不該更高嗎?回歸「公款法用」才是正道,如果堅持再推除罪化,就請從小民、基層公務員先適用!
wilson shu wrote:
支援無罪,那違約提前付款呢?
某王姓市長候選人
王定宇表示,他認為提早付款本來就是錯的,寧可慢兩個月付錢,也不要提早,但無論如何這筆錢都必須依照合約付款,再怎麼說都是合乎程序,然而這筆錢並不是弊案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117/1054629.htm?t=%E6%85%B6%E5%AF%8C%E6%A1%88%EF%BC%8F24%E5%84%84%E6%98%AF%E5%90%88%E7%90%86%E7%95%99%E7%94%A8%E3%80%80%E7%8E%8B%E5%AE%9A%E5%AE%87%EF%BC%9A%E8%A9%B2%E8%A2%AB%E8%BF%BD%E7%A9%B6%E7%9A%84%E6%98%AF205%E5%84%84%E6%8E%88%E4%BF%A1
同一事情 是錯又是對?
關說無罪,洩密該死
搞到小民好亂啊~~
難怪那縣市盛產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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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政府每年預算就弄個總數,然後大家隨便開項目去用,不就很有彈性,很隨意很寫意? 國家預算是這樣玩的嗎? 這是金小胖的北韓才可能。不要忘了民進黨口口聲聲說中華民國是個法治國家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