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取自於網路新聞]
2017.09.09
纏訟13年的太電掏空200億元弊案,今年8月31日全案定讞,其中太平洋光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繆竹怡,被依背信罪判刑4年4月確定,但法院審理期間並未對他限制出境,讓他在判決確定前拿著護照大搖大擺離開國門,至今仍連繫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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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是什麼烏龍?
搞這種讓受害者吐血的狀況真的很蠢
不是有什麼防逃機制?
手機行動電話、代步工具裝設GPS定位追蹤啦...
還聽過視訊追蹤的...
啊方法不是一堆,說最基本的好了...
尼馬的 竟然沒有限制出境!!!!!太牛了
真的9487
然後就這樣不了了之,我看也就只會這樣了
就看那些疏忽了的執法人員們摸摸鼻子,頭低低
好似沒這回事一樣,一點責任也沒有就這樣過了
繼續領他的薪水,繼續簡單處理...
還「最高檢察署啟動防逃機制」咧...
唉
受害人你們委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