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的張姓男子,去年10月間,與妻女前往宜蘭並租機車遊玩,途中與一名胡姓醉翁爆發行車糾紛,兩車相互追逐後,胡翁失控,機車把手鉤到機車後座張男妻子腰部,重摔倒地身亡。事後張男被警方追出送辦,宜蘭地方法院審結,認為此案張男雖無過失,但有密切關聯,事發後逕自離去,犯肇事遺棄罪,判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2年;另因胡翁酒駕,兩車追逐時,張男為前車,無注意後車義務,但後車的胡翁有注意前車及保持安全距離的必要,認為張男過失致死罪部份無罪。
家住新北的張姓男子(38歲),去年10月3日下午2時許,與妻子陳女(39歲)及兩歲大的女兒到宜蘭玩,一家三口先下榻礁溪某飯店後,騎乘出租機車遊玩。
當天晚上,張男騎乘機車,後座載著妻子,女兒坐在前方踏墊的椅上,從蘇澳返回飯店途中,被酒駕的胡翁(70歲)超車。張男見胡翁疑酒駕且蛇行,為求安全,故超車在前,但胡不甘被超,竟加速追上張男騎乘的機車併駛,不斷對張咆哮、謾罵1、2分鐘。
兩車追逐至台2線167公里處,張男加速欲拉長與胡翁車距且避免撞上右側安全島,稍微左偏行駛,而在後的胡翁,機車把手疑觸碰陳女腰部後,人車倒地。張男事後逕自駛離現場,並未查看,而後方一部轎車駕駛見狀報警,胡翁送醫傷重不治,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追出張男送辦。
張男否認犯行,辯是胡翁騎車追逼、咆哮及謾罵,他急於逃離現場,加上女兒受到驚嚇哭泣,不知胡翁摔車及其妻腰部被擦碰一事,是事後才知情,並非故意肇逃。
法官勘驗現場錄影畫面,發現與張男夫妻說法一致。然碰撞後,張男的臉有往左轉然後回正,法官認為,胡翁摔車聲應比小孩哭啼聲清楚可辨,而胡翁咆哮、謾罵聲響在摔車後停止,張男的頭部也有向左轉的動作,認為張男知情。
法官認為,此車禍發生與張男有密切關聯,儘管兩車沒擦碰撞也無過失,但也不該逕自離開現場,認為張男犯《刑法》肇事遺棄罪,但因張誤認此案與他無關,逕自離去,與一般肇逃情節不同,加上其擔任瓦斯工,家境普通,妻子輕度智能不足,女兒僅2歲半,案發後與胡翁家屬達成協議,願分期支付70萬元道義賠償金,但因他自認無罪、未坦承犯行,肇事遺棄罪部份判他7個月,緩刑2年。
另,因胡翁酒測值達每公升0.975毫克,張男超越胡翁機車後,胡翁又再行追上,與之併駛或欲超車,均在張男車子後方,胡翁應負注意車前及保持安全間距義務;張男於其車道行駛,未變換車道,無注意車後義務,再者,兩車查無明顯碰撞跡證,而機車把手擦碰陳女左腰,更證明胡翁是後車,無論是碰撞陳女而摔車或是自摔時碰到陳女,起因均是胡未與前車保持安全間距所致,加上查無其他積極證據,過失致死罪部份,諭知無罪。(林泊志/宜蘭報導)
醉翁騎車追罵騎士 把手勾到乘客腰摔車亡
酒駕到了這年頭,依然很兇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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